为进一步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提升公共交通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近日,济宁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意见》,对加快济宁市公共交通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关于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意见》确定至2020年底,济宁市区(任城区、兖州区、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开通公交线路40条,建设BRT公交线路2条(一纵、一横),开通运行都市区快速公交线路;新增、更新公交车1600标台,万人拥有公交车15标台,其中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公交车辆的比重达到75%以上,建成公交换乘枢纽站20处、首末站10处、加气(油)站3处、公交专用道20条,基本实现中心城区公交站点500米全覆盖,行政村公交通达率达到90%以上,公交车平均运营速度不低于15公里/小时,公交车进场率达到100%,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到50%以上。至2020年底,各县(市)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的公共交通服务网络,城市万人拥有公交车12标台,其中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公交车辆的比重达到60%以上;加快建设公共交通换乘枢纽站、首末站和公交专用车道,优化公交线网布局,基本实现中心城区公交站点500米全覆盖,行政村公交通达率达到90%以上,公交车平均运营速度不低于20公里/小时,公交车进场率达到70%,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到4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