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宣贯交通运输部新修订《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成都市交委自2016年2月起,分行业、分类别先后组织各区(市)县运管部门、道路旅客运输企业、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等开展宣贯和培训工作。
宣贯和培训主要围绕《规定》中的重要修订内容,包括道路运输经营者作为车辆所有人的主体责任的强化,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依据的国家有关标准和车辆维修手册、使用说明书等,结合车辆类别、车辆运行状况、行驶里程、道路条件、使用年限等因素,自行确定车辆维护周期,确保车辆正常维护等规定。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已于3月1日起施行,接下来成都市交委将继续召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驾驶培训学校、机动车维修企业等行业监管单位开展宣贯和培训。(成都市交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