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在交通运输部科技司指导下,由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发起,邀请重庆市交通委员会、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参与(以下简称“四省一市”),在贵阳市召开了西部部分地区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共享研讨会,讨论跨省信息共享的试点工作,以促进跨区域的协同执法、安全监管及公共服务。
罗强副厅长首先对各省参会人员表示了感谢,希望通过此次会议,各省能达成初步协议,共同推进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共享开放,提升行业管理和服务水平。部科技司付光琼处长表示本次会议主要是探索一种新模式,形成新机制,为解决交通运输领域数据交换和共享问题作好示范试点。数据的交换共享是交通运输部“十三五”期间的工作重点和难点,本次区域共享示范试点工作开展的比较及时,紧跟国家大数据发展建设步伐,希望此项工作能快速推进,抓好落实。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马晓军主任,重庆市交委郭良久副处长,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钟映梅副主任,陕西省交通运输厅付作良副主任,贵州省厅康厚荣处长等各省参会人员先后做了发言,经过讨论,“四省一市”达成了几点共识:
一是数据交换共享是必要的。通过开展数据交换共享,“四省一市”之间可以实现彼此数据的互通,能为跨省运输管理、路网运行调控和公众服务带来很大的便利。大家都是参与者、推动者,最终实现各方共赢的局面。实施过程中,不贪大求全,具体到几个点,通过应用带动共享需求,通过一、两个点共享,逐步推进。
二是数据交换共享的技术条件已经成熟。本次跨省数据共享采取拟采用“数据可用不可见,数据不搬家”的原则,通过分布式数据库服务技术实现数据共享交换,各省均作为“云”的一部分,形成“交通行业大数据生态圈”。
三是数据交换共享的难点在于观念和壁垒。各省需要打破原有的观念,数据不是一种权利,在开放共享的时代,我们需要紧跟行业的发展,通过业务部门深入参与,打破部门壁垒,让数据共享交换服务于业务,实现共享的可持续。
四是建立“四省一市”交通运输信息共享机制
1、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四省一市”交通运输信息化主管或工作部门牵头、相关业务处(局)等单位和部门组成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由“四省一市”轮流担任召集人,设立“四省一市”联络员,及时沟通交流与协调。
2、探索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四省一市”在不涉及数据安全、部门机密和公民隐私的前提下,探索建立”四省一市”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对共享信息数据进行交换共享,在实践过程中不断进行完善。
3、联合开展区域共享试点示范工程。结合跨省交通运输数据共享示范工程工作需要,先期选择1到2个点,联合开展试点示范工作,“四省一市”各自负责本方通信、软硬件建设与运维,按照有关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规定,切实做好数据安全保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