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最后一个发言吗?我希望我后面还有人继续发言,将研讨会持续下去。”暗夜里,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以下简称”国发院“)教授周其仁这样问道。
这时已经是10月15日晚22时30分左右,这场从当天19时开始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政策研讨会,已经在各方观点交锋中进行了三个半小时。这场研讨会原定会在21时结束。“没事,我们可以定宵夜继续讨论,甚至是早餐。“北京大学国发院教授薛兆丰风趣的回应道。
当晚,周其仁、张维迎、薛兆丰等代表研讨会主办方北大国发院、北京大学法律经济学研究中心,与《暂行办法》制定部门代表——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司长刘小明、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出租车管理处处长王秀春,以及多位来自城市规划界、交通法研究领域、地方城市交通管理部门的人士,分别从经济学、法理、政府意志等方面对《暂行办法》进行了剖析,并各自提出解决策略。
10月8日,上海交通委为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平台滴滴快滴公司颁发了专车经营牌照。舆论普遍认为,此举意味着争议已久的专车合法性已靴子落地。
10月10日,交通运输部对外发布《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一些舆论认为,此举对其中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和驾驶员的约束和监管过度,将会抑制城市出行服务创新,对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也大为不利。
《暂行办法》被指限制过多
为期一个月的公开征求意见期已过一周,各路意见领袖观点纷呈。
周其仁此前已经发表《专车创新要闯既得利益关》、“给创新一些耐心,让地方多尝试”等文章和观点。薛兆丰撰文《让专车监管成为良法》。另有专家学者抛出《鼓励专车创新,不是让企业取得另一种特权》、《专车新规后出租车业该往哪走》、《为什么说交通部专车新规会要了专车的命》等文章。
薛兆丰认为《暂行办法》是交通部为专车“量身定制”的“六大杀手锏”——报备、强制转变车辆使用性质的登记、沿用数量管制、沿用价格管制、强加劳动关系、任何一个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平台不得在全国或地方任意一地占据支配地位。
“我的理解是,如果《暂行办法》最终按照目前的规定实施,最后造成的结果不是构建互联网+的平台,不是互联网约租车平台,而是增加了一种出租汽车公司的品种。”薛兆丰表示,“我认为应该延长公开意见征求期,多部门进行联合调研,滴滴、Uber等专车平台也提供更多信息,让子弹再飞一会。”
工信部电信研究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副总工程师何霞,分别从“社会需求”、“市场治理”等方面论证专车出现的必然性,提出政策制定者要明确监管目标。
“一是要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二是要注意促进产业的发展。”何霞表示,“如果一味限制,就无法满足消费者的需求,需求得不到满足,则消费者的安全、权利将会受损。”
互联网+百人会发起人张晓峰分别用“互联网+对商业运营模式的改变”、“互联网+最根本的逻辑是尊重人性及其意愿”等论点来建议专车新政出台者应该摒弃过去对传统物理经济的管理方法,重新进行思考,尊重新的逻辑。
“政策制定者应该考虑进一步简政放权。”张晓峰表示,”有一句话特别有意思,面对新技术和新市场,导致失败的往往是完美无暇的管理。”
曾在过去十多年参与过很多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的国家发改委城市中心综合交通规划院院长张国华认为,”整个社会已经形成鼓励创新的氛围,面对新技术和新商业模式,应该积极去拥抱,而不是用计划经济的手段将之扼杀在萌芽中。”
交通部官员主动要求参会
交通部官员刘小明、王秀春本未在此次研讨会的邀请嘉宾行列,因在网络上看到研讨会的信息,主动找到主办方要求参会。
王秀春是《暂行办法》的起草者之一,听过前述各位专家的观点,她表示,“我们都认可专车的发展方向,通过移动互联网的技术,专车能够更好的解决出行信息连接不对称的问题。但是,我们现在定义网络约租车,要将之放在出租车大行业的领域,尤其是整个城市交通的范畴去考量。”
王秀春披露了“专车监管上海模式”的出台的细节。
“交通部和上海市交通委有过沟通,上海市交通委也表示依据现有法律法规,他们能够试点的方面非常有限。”王秀春称,“作为新兴的业态在新的经济发展形势下,还有很多方面需要我们进一步探讨。目前,没有可借鉴的经验,如何来分辨、监管,需要进一步完善学术讨论和监管机制。真正体现共享经济的顺风车、拼车,我们在政策制定过程中流了缺口,《暂行办法》并没有对其进行详细的规定。”
刘小明披露了《暂行办法》出台前后的一些细节,如《暂行办法》是由交通部联合工信部、国家发改委,以及相应的工商、质检部门共同完成的。
“作为政府监管部门,必须要多部门共同合作,取得一个综合管理的最大公约数,尤其要把老百姓的利益放在最前面。”根据高德地图发布的2015年第二季度全国城市拥堵分析报告,刘小明认为专车是造成城市进一步拥堵的另一个诱因。“在世界范围内,我们希望从国家层面来认可专车、规范专车,在许多市场化国家明令禁止专车的环境下,我觉得我们应该体现政府对创新的包容、鼓励态度。新旧业态的交锋并非要分出你死我活。智慧的新业态一定是做大市场,而不是抢别人的饭吃,至少要少抢别人的一点饭吃。”
“竞争是最好的监管手段”
张维迎、周其仁对前述学者、官员的发言做最终评述。
张维迎认为,如果专车新政最终按《暂行办法》实施,则各方推动创新、发展新业态的好事就做不成了。
“政府制定政策法规,更过的应该听取消费者的意见,保障消费者的利益;要尊重商业自由和生产者权益;竞争是最好的监管手段,市场是靠声誉机制来维持秩序的。”张维迎表示,“我们的相关主管部门,可能要需要更多的理解市场究竟是怎么运转的。对待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为什么人家好的东西我们总是不学,看到人家不好的东西我们老拿来学。”张维迎还认为,网络约租车平台的出现,可能会消灭传统出租车行业长期存在的权利寻租积弊。
自1996年开始,周其仁就开始研究北大校园的黑出租车。周其仁用过很多次,觉得这事一个很有意思的经济现象,在使用的过程中交了很多黑出租车司机朋友,并且还介绍给很多同事用过。
周其仁从经济学上的政府管制俘虏理论对专车新政作了评论,“你管什么,你就会被什么俘虏。一旦你管了它,它就会倒逼你提高市场壁垒。对于出租车行业,主管部门批多了出租车司机就挣不到钱。理论上倾向于批得少,当市场供不应求时,客观上为私家车进入专车行列提供了外部条件。”
对于专车的出现是否会加剧城市交通进一步拥堵,周其仁认为,“传统出租车服务无法有效满足所有的出租需求。对于解决出租车供需矛盾,网络预约出租车简直就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理论上,专车的发展会抑制私家车的出行,但不一定会抑制私家车的购买。”
对比了美国洛杉矶模式、新加坡模式,周其仁提出,”中国这么大,部委在制定法规中,要利用大国优势,先让各个地方城市先尝试、做试验。无论如何要给地方城市、网络约租车经营平台更多的支持,等发现了问题再慢慢调整。”周其仁提出自己的建议,“中央交通部门给出几条原则性的意见,鼓励尝试、提倡探索,约定时间进行全国的经验交流。同时,委托学术界、新闻界进行第三方评估。无论如何,不要急急忙忙的把一批人轰到‘非法’的境地里。非正规的、有弹性的、不管价格的网络约租车公司,非常值得研究,说不定困扰出租车行业100多年的问题,靠这个技术创新能够解决掉。”
广州市客运管理处处长苏奎、国务院研究室工交贸易司司长唐元、上海三亦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创始人徐康明、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中心研究员朱巍、全国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汪涌等人亦出席了此次研讨会,并陈述了各自的研究成果和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