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交管局发布严防道路交通事故十项措施 - 行业政策 - 智慧交通网 ITS114.COM|中国智能交通领先的门户网站
  • 公安部交管局发布严防道路交通事故十项措施

    2015-10-15 18:14:58 来源:搜狐汽车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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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10月14日电公安部交通管理局14日召开第四季度预防交通事故专题部署会。会议要求,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要严格落实《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十项措施》(以下简称“十项措施”),进一步巩固集中整治交通违法行为全国统一行动的成效,全力确保第四季度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十项措施”包括严管高速公路通行秩序、严治重型货车野蛮驾驶行为、严查农村面包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违法行为、严密公路交通安全防控网络、严格清理重点车辆和驾驶人隐患、严格清理重点企业隐患、严格清理重点道路隐患、严厉惩处危险驾驶犯罪行为、严肃曝光突出隐患问题、严格落实各级工作责任。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第四季度是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关键时期,全国公安交管部门将紧紧围绕防范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这个中心,狠抓“三个重点”、“三个风险点”、“三个关键点”,切实抓好“十项措施”的落实。

      会议指出,各地要紧抓重点车辆和驾驶人、重点企业、重点道路这“三个重点”,深入推进安全隐患消除治理。要继续以“营转非”大客车、危化品运输车、班线客车、旅游客车、校车等5类车及其驾驶人为重点,坚决从源头消除风险;要以存在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车辆和未处理交通违法记录超过3条、违法记分超过12分的运输企业为重点,会同交通运输、安全监管部门上门督导、责令限期整改,坚决防止不合格车辆上路运营;重新公布本地高速公路团雾多发路段,并协调交通运输部门和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增设团雾多发及限速等标志;要集中汇总并公布一批农村公路事故多发、隐患突出的重点路段,特别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段;要建立施工路段交通安全访查制度,严格督促施工单位切实落实交通安全警示措施。

      会议强调,各地要紧抓“三个风险点”,严厉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要狠抓高速公路风险点,大力规范通行秩序,重点整治大型车辆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小型汽车占用应急车道通行和超速行驶、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要狠抓货车野蛮驾驶风险点,严厉整治货车严重违法行为,严查货车无证驾驶、疲劳驾驶、违法装载、强超强会、逆向行驶等野蛮驾驶行为,严查商品车运输车严重超宽超长违法行为;要狠抓农村道路风险点,集中整治超员载客、货车载人违法行为,在农村学校门前及周边道路设置临时执勤点,加强对农村面包车、接送学生车辆的重点抽查,发现超员、无证驾驶、“黑校车”和货车违法载人的,坚决依法查处、纠正。

      会议要求,各地要紧抓“三个关键点”,集中开展交通法治宣传。要紧抓刑法修正案(九)实施的关键点,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0月以旅客运输车辆、校车严重超员、超速和违反危化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化品入罪为重点,对相关从业人员开展一次面对面宣传教育,11月抓住刑法修正案(九)实施后的典型案例开展集中曝光、警示社会;要紧抓“全国交通安全日”这个关键点,将主题宣传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安全教育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发动媒体和社会力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举报交通违法,倡导文明交通;要紧抓事故责任追究这个关键点,每月集中曝光一次典型案例,梳理今年以来较大以上交通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的情况,紧盯重点运输企业、重点车辆、重点路段、非法改装等源头安全问题,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平台,及时曝光、形成关注,推动问题整改。

      会议指出,要充分发挥总队、支队的组织领导作用,抓好“十项措施”的落实。总队、支队领导要对本地整体交管工作和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做到心中有数,提高工作指导水平;要树立信息主导警务的理念,充分利用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提升从源头发现隐患和风险的能力;要采取通报、约谈、蹲点驻守等措施,加强对重点工作的督导督办;要敢抓敢管队伍问题,以“严”的精神和“实”的作风狠抓措施落实。

  • 关键字: 公安部 交通事故
  •    责任编辑:liuj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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