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办发〔2015〕55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四川省2015年“互联网+”重点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6月11日
七、“互联网+”物流(牵头单位:省口岸物流办)
(二十四)加快推进“三个一”通关服务平台、跨境电商物流服务平台及相关业务系统建设,整合建成四川省地方电子口岸,重点开展跨部门综合性通关服务应用,进一步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责任单位:省口岸物流办、成都海关、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商务厅)
(二十五)加快推进四川省物流公共信息平台信用管理、车联网技术、智能调度、天府云仓、企业物流采购、门户服务、物流金融、物流软件SAAS等子系统建设,形成交易撮合、支付结算、物流全程跟踪等一体化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物流信息化水平。(责任单位:省口岸物流办)
(二十六)大力发展空地、公铁、公水、铁水、甩挂专线等物流服务联盟,推进企业物流信息系统、行业物流信息平台与四川省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数据对接,建设全省物流大数据中心。(责任单位:省口岸物流办)
八、“互联网+”交通(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厅)
(二十七)提升综合交通运输服务品质,完成ETC车道(三期)工程及全国联网结算工程、省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省综合交通出行信息服务信息共享应用项目。新开工四川省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工程、汽车客运站及客运车辆Wifi免费上网工程。推进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Wifi服务全覆盖、信息查询服务全覆盖和高速公路沿线移动通信信号全覆盖、四川交通广播全覆盖。(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通信管理局)
(二十八)增强交通行业科学管理能力,完成省高速公路专用通信网改造工程、省国家公路网交通情况调查数据采集与服务系统工程、全省汽车二级维护监控系统和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监控系统建设工程。新开工省交通运行监测与应急指挥系统(二期)工程、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路况监测预警系统、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平台、省高速公路监控结算中心和灾备中心改造建设工程。(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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