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创导绿色出行,减少城市拥堵和碳排放,经过城市申报、现场答辩、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省交通运输厅正式确定第一批7个省级公交示范创建城市:襄阳、宜昌、十堰、荆州市为一类创建城市,赤壁、仙桃、恩施市为二类创建城市。
近年来,我省城市公交事业发展较快,公交引领城市发展的理念得到广泛认同,公交优先发展的支持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运营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全省拥有城市公交车辆2.1万标台,年运量约35亿人次,城市公交占机动车出行负担率不断提升,武汉、襄阳、宜昌分别达到42.6%、30%和21.9%。为进一步落实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战略,省交通运输厅决定开展省级公交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建设目标分为三大类:一是设施设备,主要包括万人公共交通车辆保有量、公交专用道比例、公共汽电车进场率、公交IC卡使用率等七项指标;二是服务水平,主要包括公共交通站点500米覆盖率、机动化出行分担率、公共汽车平均运营时速、乘客测评满意度等七项指标;三是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城市人民政府对公交发展政策和资金支持、公交专项规划编制等五项指标。两类城市分别制定了不同的目标值。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将给予创建城市一定资金,重点支持公交信息化建设和绿色环保车辆购置,并从城市综合客运枢纽、智能公交系统和节能减排等方面给予支持。下一步将督促创建城市进一步完善创建方案,制订创建工作实施计划,抓紧推进项目实施,加强动态监督考核,制定创建城市评价指标体系,按年度对实施进度和主要指标进行考核。
第一批示范城市建设期限3年,各城市的创建工作任务完成后,经省交通运输厅验收合格的,授予“湖北省公共交通示范城市”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