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较好解决还车难、布点难、维修难、咨询难问题
“宜在居民区、商务区、学校、火车站、公交客运站等密集区选址”“人口密集区站点设置间距300m-500m”“每800辆-1200辆公共自行车配备1部调度车”“投诉处理率不低于98%”……更多的针对省城公共自行车管理和服务内容,被写进了《城市公共自行车运营管理规范》和《城市公共自行车运营服务规范》。7月10日,省、市两地质监局共同发布了这两项地方标准。
公共自行车自投入使用以来,百姓在城市出行变得更加便捷,对缓解交通拥堵、建设低碳城市起到了推动作用。但新生事物在推进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各种问题,诸如还车难、布点难、维修难、咨询难等现象。此次标准的实施,就是对症下药,有效破解这些难题,助力城市公共交通低碳发展和生态城市、和谐城市的建设。目前,全国仅杭州出台过一项地方标准,而我省两项标准相对更加细化。
两项标准分别从运营管理和服务领域对公共自行车进行了规范。在运营管理方面,主要对服务站点选址、设施设备、人员管理、运行管理、信息管理及安全、监督与检查等6大方面提出了要求,加强对运营单位活动进行规范;在运营服务方面,重点突出了办卡、租还、调运、热线、信息、应急处置、投诉受理与反馈、延伸等内容,提出了更具可操作、可实现、可评价的要求。两个标准相辅相成,便于理解、使用和推广。
标准制定过程历时一年,对完善城市公共自行车运营管理机制、提升城市公共自行车服务水平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