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警察网讯记者马燕报道: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最高可罚500元、限速监控设施应当提前至少1公里警示……7月1日,新修订的《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正式施行。新《条例》是对2008年实施的《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补充和完善,在非机动车违法、超速等方面制定了更细致的处罚措施,并将当前交通管理中的热点问题纳入治理范畴。
《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自2008年7月1日实施以来,在道路交通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几年来,交管工作出现了一些新变化、新问题,原《条例》已不能适应。经过两年多的深入调研,云南省公安机关对原《条例》条款进行了补充、完善。新《条例》共作出27项修改,涉及法律条款33条,更加突出以人为本、为民执法。
新《条例》提出了加强重点车辆动态监控、道路限速调整、交通事故“快处快赔”、道路管理部门责任和强化强制措施适用等5大突破性条款,明确了保障安全出行、服务管理到位、处罚公平合理和执行有力等4项规定,对及时疏导交通拥堵、科学合理设置城市交通设施、调整道路限速等热点问题进行了补充完善,有效保障了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