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至17日,记者在我市中心区域实地踏查了道路停车现状,并就其中九类现象进行了报道。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能够以此为鉴,在驾车出行时远离这些违法行为,也希望相关管理部门能够就相关情况进行治理。
关于城市停车现状的报道引起了广大市民的关注。19日,记者就报道中涉及到的相关问题咨询了长春交警和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将对违法停车行为和私占公共资源的行为进行综合治理。
临时停车时驾驶员不得离车
“由于静态停车资源紧张,交警部门在道路资源允许的街路施划了大量停车泊位。此外,在无禁停标志且铺有低边条石的人行道上也可以停放车辆,但前提是不能阻挡盲道和不能阻挡行人通行。”朝阳区交警大队三中队宋学宇中队长说,对于那些将车直接停在人行道上的车辆,交警部门将对其依法处以200元罚款。并将处罚通知单夹在风挡玻璃上,驾驶员可以持通知单到城区交警大队接受相应的处罚。
据介绍,如果车辆需要在路边临时停靠,首先不能妨碍其他车辆、行人的通行,其次车身距离路边石不得超过30厘米,同时打开双闪灯提示过往车辆注意。在临时停车过程中,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开车辆,在上下人员或装卸货物后要立即驶离。
需要注意的是,在设有禁止停车标志、标线的路段不能临时停车;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同样不得临时停车。
公交站台前不许停放车辆
据宋学宇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明确规定:公共汽车站前以及30米以内的路段,除公交车外,其他车辆不得停靠。但是,由于老城区道路交通资源相对紧张,为了最大限度的利用道路资源,一般情况下只要给公交车留足进出站台的空间,路面执勤民警不会对公交站台两侧正常停放的车辆进行处罚。
“但对于直接将车停在公交站台、或者影响乘客候车、公交车进站的车辆,民警会及时对违停车辆进行处罚。”宋学宇说,这一方面可以保证公交车正常停靠,也可以保障车站候车乘客的生命安全。
据了解,目前长春市内公交车站点分为两种,一种是港湾式公交车站点,另一种是非港湾式公交车站点。如果公交车需在港湾式站点停车,要将车辆停放在“港湾”以内。而在非港湾式站点停车,根据相关规定,驾驶员应将车停在距离路边石30厘米以内的位置。
多数单行线允许右侧单排停车
据交警部门工作人员介绍,无论是单向通行的街路还是双向通行的街路,驾车者在选择停车位时首先要观察是否有禁止停车指示牌。在允许停车的路段停车,要尽量靠近路边石停放。
此外,绝大多数单行线允许在道路通行方向的右侧停车。个别可以在左侧停车的单行线路上,交警部门都施划了停车泊位。驾驶员只要按照泊位停放车辆就可以避免被处罚。
跨人行道、停车位停放同样是违停
“之所以在允许停车区域施划停车位,就是为了引导驾驶员规范停车。交警部门施划的车位一般可以满足小型轿车的停放,即便是越野车、大客车等车体较宽大的车型,只要停放时尽量贴近路边石,也不会对道路通行造成太大影响。”交警部门工作人员说。
据介绍,车辆斜跨路边石停放,即便有部分车体停在正规停车位范围内,同样属于违法停车范畴。执勤民警将按照违法行车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民警会利用移动执法终端设备对违停车辆进行拍照,并将其停放位置等信息上传至公安网络。如果车主没有及时接受处罚,将不能通过车辆的年检。
私占公共停车资源属违法行为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一些临街商铺的商家为了自身的利益,用杂物和停车牌对车位进行“强占”,他们的“圈地”行为侵占了公共资源。由于其使用占位的多是破旧的家具、塑料筐等物品,对于执法部门的查处行动,他们往往并不在意。
“临街商家在店门口‘圈地’的行为,如果涉及人行步道等公共区域是绝不允许的。”交警部门工作人员说,对于私自“圈地”占用公共资源的商家,交警部门一般会联合行政执法部门对涉及的商家进行告知,对于不配合工作的商家,他们将根据规定进行处罚。
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政处一位姓朱的工程师表示,判定商家占据门前区域是否合法首先要判断该区域的产权归属。
“人行道至临街建筑之间的区域如果产权归属于房屋业主或归属于小区集体,其权属主体可以决定其用途。如果属于公共用地,可以用作公共停车之用,并且不能归为己用。”朱工程师说,对于已经施划公共停车泊位的区域,将由政府委托的管理单位进行管理,并根据相关规定收取停车费。对于未被委托管理的停车泊位,可由市民共同利用。商家使用固定或者移动设施占据公共资源的做法是不合法的。
押运车位禁止社会车辆使用
对于报道中提到的银行使用隔离墩封闭楼下停车位的行为,宋学宇表示,同志街上这家工商银行门前的空闲区域有五个押运车辆专用车位,这些车位已经通过了交警部门的审批。
“这是为了确保押运车可以随时进入指定区域进行工作,为避免社会车辆将专用车位出入口阻挡,允许银行使用隔离墩将路南的位置封闭。这也是为了确保银行押运车辆安全的做法。”宋学宇说。
据介绍,在对桂林路商圈进行静态交通秩序整治之前,该区域平均每天发生违法停车700件。经过一段时间来的治理,目前整个桂林路商圈平均每天的违法行车行为控制在260件左右,而桂林路等重点管理区域的违停现象基本绝迹。”宋学宇说,该中队在对桂林路商圈静态交通秩序的管理中投入了9名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