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联合发出通知,部署开展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要求各地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预防城市轨道交通事故发生。
此次专项活动重点排查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和政府部门安全管理情况。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专门成立工作组,深入一线进行抽查,督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做好隐患整改,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对暂时难以整改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保障运营安全;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要进行通报并责令整改。要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强风险管控,确保责任到人;要加快推进制定城市轨道交通法规、标准,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强化监管力量和监管手段,建立健全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此次专项活动将持续至4月,分为自查阶段、抽查阶段、督导阶段,涉及北京、天津、辽宁、吉林、黑龙江等15个已开通运营城市轨道交通的省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