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6日,第四届华东片区公路法制研讨会在杭州召开。此次会议由浙江省公路管理局承办,上海、山东、江苏、安徽、福建等省(市)公路法制工作分管领导、法制工作负责人与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省公路管理局局长李良福到会并致辞。
会议就公路法规体系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三基三化”制度性建设与公路交通部门涉路诉讼等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探讨与交流。会议认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开启了中国深化改革的新征程,公路交通部门作为一个承担国家和社会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任务的行业,将面临许多错综复杂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公路法制工作交流,共同探讨新形势下公路事业发展改革的热点、难点及制度性建设等问题,将为今后公路事业的改革发展和进一步完善公路交通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治理体系、提高公路交通依法行政能力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
会议就进一步加强立法研究、提高立法质量、加强科技投入、创新执法模式和加强体制机制建设与加强省际协调合作等方面达成共识:一是结合公路交通部门的职权职能和今后发展趋势,进一步理顺现有公路交通方面的法律法规,积极探索完善公路法制体系建设;二是加强法制部门建设,加强法制队伍建设,切实推进公路交通法制政府部门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三是认真落实交通运输部提出的“三基三化”目标要求,进一步加强“三基三化”的制度性建设的研究和应用,为公路交通部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和加强基层和基础建设提供机制保障;四是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建设交通运输法制政府部门的若干意见》(交政法发[2013]308号)文件要求,积极开展公路非现场执法的探索与实践;五是建立通畅便捷的省际沟通协调机制,互通信息,共享资源,进一步完善会议制度,健全信息互通制度和联系人制度,共同提高华东公路法制工作的质量和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