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印发《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简称《规划》),提出加快发展交通运输业、现代物流业等生产性服务业,拓展海洋服务业领域。
交通运输网更趋完善
《规划》提出:“十二五”时期,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网络更趋完善,创新能力不断增强,管理能力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不断提升,构建网络设施配套衔接、技术装备先进适用、运输服务安全高效的综合交通运输服务体系。
为实现上述目标,要加快国家高速公路网剩余路段、“瓶颈”路段建设,加强路网运行监测和交通出行信息服务;继续推进农村公路建设,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加快发展内河水运,推进重庆长江上游和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建设;推进沿海港口协调有序发展,加快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天津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海运服务体系。实施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大力发展农村客运和农村物流,推进综合运输大通道和综合交通枢纽建设。
同时,建设国家快速铁路网,强化重载货运网。建立通达通畅的国内国际航线网络,加快发展通用航空。加快邮政服务业发展,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初步建立现代物流体系
“十二五”时期,物流业信息化、智能化和标准化水平将明显提高,重点行业物流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初步建立社会化、专业化、信息化的现代物流体系。
《规划》提出,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建设覆盖全国的物流通道网络,加快推进城市配送体系建设。鼓励物流业与制造业联动发展,拓展邮政物流,推动快递与电子商务、制造业协同发展,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物流企业。
增强国际海运竞争力
《规划》提出,大力发展海洋运输业,壮大海运船队,增强国际海运竞争力,提升能源、原材料等战略物资运输保障能力。不断提高航海保障、海上救生和救助服务水平。发展海峡、岛屿间客滚运输和海上旅游、游艇经济,在有条件的港口发展集娱乐、休闲、餐饮、购物于一体的邮轮经济。
完善珠三角与港澳跨界交通体系
在扩大开放方面,《规划》提出,引导外商投资发展交通运输、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分类指导,积极引导运输等有比较优势的企业对外投资。
完善珠三角地区与港澳跨界交通运输体系,建立跨界交通监管合作机制,加强口岸综合配套服务功能和区域物流信息平台建设。其中,粤港澳服务业合作重大项目主要包括:港珠澳大桥、广深港客运专线、港深西部快速轨道线、莲塘/香园围口岸、深圳前海开发、广州南沙新区开发和珠海横琴新区开发。
海峡两岸服务业合作将进一步推进。合理调控运力,适时增加直航航点及定期航班班次。拓展两岸邮政合作领域。推进两岸冷链物流产业合作试点项目建设,共同提升两岸物流业的国际竞争力。
创新政策支持
《规划》还提出,深化服务业改革、创新政策支持。
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要求,加快推进铁路体制改革;推进低空空域开放,优化繁忙地区航路航线结构,提高空域资源配置使用效率;完善邮政普遍服务和竞争性业务分业经营制度。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交通运输等行业。推进服务业质量体系建设,加快交通运输等领域认证认可制度的建立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