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经省公务员局批准,厦门市决定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考6名聘任制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厦门市市政园林局轨道交通建设高级职员1名;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村镇建设高级职员1名;
厦门港口管理局港航管理高级职员1名;
厦门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高级翻译1名;
厦门市公安局智能交通系统高级职员1名;
厦门市公安局交通控制高级职员1名;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三)遵规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四)具备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五)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六)法律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聘任待遇
聘任制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协议工资制,其工资待遇根据聘任职位、学历、职称、资历,综合考虑市场同类人员工资水平和本市公务员工资水平等因素,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确定,并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测评、考察、体检、公示、审批备案、办理聘任手续等。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12年12月20日。
报名地点:见《厦门市2012年聘任制公务员招聘咨询方式》
应聘者应于12月20日17:30前,将以下材料(提供中文版)邮寄或以邮件发送到职位招聘单位:
1、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工作证、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证明书复印件各1份;
2、个人简历、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材料、相关证明材料(留学归国人员应出具留学证明)各1份;
3、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片两张。报名材料使用A4型纸打印或复印。报名材料不退回,请自行复印留存个人所需材料。
应聘者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如实填写《2012年厦门市聘任制公务员考试报名信息表》(附件下载)。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应聘者的资格进行初审。主要核实报名者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市公务员局对报名者的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审核合格者,发给准考证。
(三)考试测评
1、笔试。笔试安排在2012年12月30日。笔试内容为与聘任岗位相关的理论和专业知识、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
笔试地设在厦门市,考场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
2、面试。2012年12月下旬组织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适应所聘任岗位要求的能力。面试考官由专家和用人单位代表按有关规定组成。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确定并通知。应聘者按照通知要求,持相关有效证件、证书原件等参加面试。根据综合成绩,每个聘任职位的前3名为考察对象。
(四)考察、体检
按照有关规定和招聘职位的要求,由招聘单位组织入围对象进行考察,并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市公务员局统一组织。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提出拟聘任建议人选。如无合适人选,该职位可空缺。
(五)公示、审批备案
拟聘任建议人选确定后,在厦门人事网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任的,报厦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录用,并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六)办理聘任
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受聘人员与聘任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任关系,明确聘任期内的岗位职责、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以及相应待遇等。聘任制公务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聘任合同期限为1至5年,首次签订聘任合同的,试用期为1个月至6个月。
五、组织机构
公开招聘工作由市公务员局统筹协调,各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六、其它事项
(一)招聘职位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经市公务员局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或经省公务员局批准可以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直接选聘,选聘的办法另定。
(二)在招聘过程中,我们承诺为应聘者保密。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监督,设立监督电话:(0592)5089803。
七、工资待遇
聘任制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协议工资制,其工资待遇根据聘任职位、学历、职称、资历,综合考虑其本人原工资、市场同类人员工资水平和本人公务员工资水平等因素,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确定(月工资最高不超过3万)。并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
本公告由厦门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市公务员局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61号东楼6楼。联系电话:(0592)5095752,传真:(0592)5159176,邮政编码:361018。
附图:1、招聘要求
2、联系方式
厦门市公务员局
201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