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消息,韩国计划对《机动车及零件性能法规和标准》进行以下修订。
A. 草案第15-3条和第90-3条要求乘用车和卡车以及最大总质量(GVM)不超过3.5吨(含3.5吨)的特种车辆安装自动紧急制动系统(AEBS)。在本次修订前,该项自动紧急制动系统要求仅适用巴士和卡车以及最大总质量(GVM)超过3.5吨的特种车辆。该要求将进行修订,以便适用于乘用车和卡车以及最大总质量(GVM)不超过3.5吨(含3.5吨)的特种车辆。另外,制定自动紧急制动系统(AEBS)性能要求。
B. 草案第19条和第32条旨在完善有效载荷标识以及载货装配标准。澄清说明卡车的最大总质量(GVM)和最大有效载荷标识;删除自卸卡车和特种车辆比重,以便制造商自己依据许可范围设定货箱尺寸。
C. 草案第38-4、39、40-2和44-2条旨在完善车灯标准。本次修订将澄清车辆安装的倒车灯数量以及前后示廓灯标准,允许宽度不超过6m的车辆安装侧示廓灯,删除装有侧示廓灯的车辆的后位置灯观察角度要求,以及允许安装额外的转向指示灯。
D. 草案第91、91-2、91-3、91-4、102和102-3条将同燃油系统和碰撞测试相关国际标准进行协调。该燃油系统标准将按照燃油种类进行重新组织;添加翻车时燃油系统的安全性要求;将最大总质量不超过3.5吨的卡车的碰撞标准同相关国际标准进行协调。E. 草案表5-30为载客量大于等于16人的公交车安装左侧车门提供了依据。本次修订将为载客量达到或超过16人的公交车左侧安装车门制定相关要求,确保左侧车门配备适当的故障预防措施以及操作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