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省治超办针对全省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发布19条举措,这19条举措主要通过全省治超专项整治行动、科技治超基础设施建设、非现场执法试点、信用治超联合惩戒和保障机制建设5个领域展开,将力争今年实现普通公路违法超限超载率控制在1%以内、高速公路违法超限超载率控制在0.5%以内。
2020年全省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全面贯彻《湖南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办法》,认真完成《全省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方案》部署的相关任务,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函〔2020〕298号)和《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货运车辆超限超载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湘交路政〔2020〕84号)精神,落实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积极开展科技治超和非现场执法,实现普通公路违法超限超载率控制在1%以内、高速公路违法超限超载率控制在0.5%以内。
一、扎实推进全省治超专项整治行动 1.省治超办负责组织召开全省治超专项行动推进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省治超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和再落实。 2.省治超办将组织力量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赴各地督导检查专项整治行动九项整治措施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将通过当场发交(督)办函、约谈、通报、曝光等方式督促整改。 3.各级治超办要对相关从业单位和管理部门履职情况,组织常态化的督导检查,每月发布督导检查情况通报;各市州治超办应逐月汇总所辖区域的治超督导检查情况通报,并抄报省治超办。 4.各级治超办要进一步拓宽投诉举报渠道,收集问题线索,有针对性地开展“解剖麻雀”式暗访,严肃查处治超全链条、各环节中的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 二、切实加强科技治超基础设施建设 5.根据部、省相关工作要求,加快推进省级治超信息平台建设,实现省、市、县、站四级联网,并实现与交通运输部治超平台的联网试运行。 6.按照“科学化、合理化、精准化”原则,优化全省不停车检测系统的布局,编制印发全省治超网规划;在着重做好已建的220套改造升级和完善非现场执法功能的基础上,按照省交通运输厅下达的计划,积极稳妥地实施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建设。 7.各级治超办要指导督促辖区内公路超限检测站,设置货车引导车道,安装“闯禁”电子抓拍等设备,并接入公安交警监控平台,规范引导货车进站接受检测。 8.各级治超办要督促本地区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按规定配置符合标准的货运计量称重和视频监控设备,并完成设备安装和检定,与县级以上货运车辆治超信息平台联网,切实推进货物装载源头信息化管理,有效杜绝超限超载货运车辆出厂(场)上路行驶。 三、着力推进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试点 9.进一步完善非现场执法制度。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会同省市场监督等部门,制订出台《公路治超不停车检测系统安装与使用技术规范》。各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认真研究制定试点地区治超非现场执法信息管理、处罚程序、监督管理等制度文件,编制治超非现场相关技术要求,为解决程序规范性、取证合法性、处罚执行难等问题提供依据。 10.进一步扩大完善试点工作。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通知》精神,各市州至少选择具备条件的1-2个县(市、区),组织开展非现场执法试点。 11.要以提高超限车辆执法处罚率、结案率为导向,加大非现场执法力度和提高执法精准度。 四、加强信用治超,实行联合惩戒 12.大力推进道路运输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对超限超载行为建立信用记录,将运输企业相关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纳入国家统一的信用信息交换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实现有机对接和信息共享。 13.加快推进运输企业、从业人员、营运车辆的数据库建设。加强数据交换与共享,建立执法联动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一超四究”措施,对货运车辆、货运车辆驾驶人、运输企业、货运场所经营者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处罚。 14.重点排查和突出解决联合执法中政策规定落实不到位、部门协作机制不健全、执法流程不规范、信息技术应用不充分等问题,落实工作要求,实现闭环管理。 五、大力加强保障机制建设 15.加强组织保障。各级治超办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充实力量,完善工作规则,加强组织协调,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科学研判治超形势,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强化检查督查督办,全面提升工作效能。 16.加强经费保障。各地要将公路治超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切实保障治超基础设施建设(含信息化建设)和运维资金、执法人员工作待遇、执法执勤车辆和装备配备等治超工作正常开展所需经费。 17.加强激励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省治超办对治超工作不力造成超限超载现象严重反弹或年度考核不达标的,将在全省通报。 18.加强纪律保障。各地要加强治超执法队伍建设,开展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加强治超执法管理,规范治超执法行为,杜绝因治超行为不规范引发矛盾纠纷和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 19.加大宣传力度。各地要开展全方位、多方式的宣传,组织主流新闻媒体开展典型宣传报道,努力提高货运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引导相关企业和人员按章装载、合法运输。抓好正反两方面典型,敢于曝光,发挥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营造不敢超、不能超、不愿超的车辆货运工作新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