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经省政府决定,于2020至2021年在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实施“三大攻坚行动(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攻坚行动、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整治攻坚行动、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攻坚行动)、三大提升工程(农村公路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提升工程、普通国省道养护管理提升工程、行业作风建设提升工程)”。
随后,江西省针对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问题,出台了《全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及相关细则文件,进一步明确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问题的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
全面实施高速公路治超
2020年1月1日起,全省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严格按照全国统一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全面实行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拒绝违法超限超载车辆驶入。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公安部门要做好高速公路收费站附近路段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配合高速路政部门和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在高速公路入口指挥、引导货运车辆驶入称重检测车道进行检测,对寻衅滋事、堵塞车道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应依法查处。
同时,高速路政部门对经称重检测认定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应引导至附近的超限超载检测站点进行处理,对距离超限超载检测站较远的,应当就近引导至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指定并公布的执法站所、停车场、卸载场等具有停放车辆及卸载条件的地点或者场所进行处理,形成“入口检测、出口倒查、责任追究”的执法机制。
强化普通国省道路面管控
根据部署,全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按照超限超载检测站点建设规划优化调整超限超载检测站点。同时,要严格落实路警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依托超限超载检测站点,突出重点区域、重要路段开展联合流动治超,加大对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现象严重地区、货源单位周边、重要桥隧及重点高速公路出入口路段的流动巡查频次,集中整治“百吨王”、遮挡号牌、非法改装、违反禁令标识指示通行等严重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四个到位”。
另外,公安部门将加大对“黄牛”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故意阻塞交通、带车冲卡、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涉及黑恶势力的纳入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依法处理。
不断加大科技治超力量实施方案还提出,省交通运输厅、各市治超工作人员要充分利用全省治超综合管理平台,经常性通过抽查辖区内超限超载检测站点和不停车检测点公共视频及检测数据,了解掌握基层治超执法情况。依托第三方力量,深入超限超载检测站点执法现场、重点源头单位(矿山、砂石厂等)、重点路段(省、市边界、建筑工地等)以及城市高速公路出入口、盲区死角等开展明察暗访。通过对全省各平台数据的技术汇总与大数据处理,制定科学合理考核办法,对各地治超工作进行成效考核,突出考核奖惩导向。
明确重点源头单位和监管部门
根据方案要求,全省各级市场监管及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加强对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监督检查。公安部门、运管机构在办理货物运输车辆注册登记、车辆营运证和核发检验合格标识时,应加强对货物运输车辆的外廓尺寸、整备质量和安全装置等情况的查验。
此外,各市、县(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将货运量较大、容易发生超限超载的矿山、水泥厂、煤场、沙石料场、货物集散地、货运站等场所作为重点源头单位。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会同相关部门核查和确定重点源头单位,报当地政府批准,并协助重点源头单位安装称重检测设备、公共视频。对2020年底前按要求完成安装并接入江西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信息平台的单位或企业,省交通运输厅将予以奖励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