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正在加快转换磨合。根据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总体工作部署,近日,各地对ETC车辆1月份产生的高速公路通行费交易积压数据进行了集中处理,对前期通行且未结算的高速公路通行费统一进行扣费,形成了月结单。ETC客户将通过手机短信获知1月份扣费情况,也可以通过ETC服务小程序、公众号及APP等多种方式查询详细数据。
据了解,天津、山西、内蒙古、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24个省份,现在即可查询;北京和河南到2月11日、山东到2月12日、河北和吉林到2月13日也可查询。如有疑问,请与各省(区、市)ETC发行服务机构联系。
目前,全国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已完成优化调试工作。从2月1日起,ETC客户通行高速公路时将按照运营规则正常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