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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所有封闭式高速公路入口全面实施入口称重

    2019-12-12 15:07:45 来源:www.ladysslipper.com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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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高速公路入口治超工作,优化营商环境,维护路产路权,更好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务院有关文件要求,决定自2019年12月10日24时起,全省所有封闭式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全面实施货运车辆称重检测。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按照“货车必检、超限禁入”的要求,所有货车必须按照交通标志及人员引导,依次进入称重检测通道接受检测。经入口称重检测为合法装载的货车,可驶入高速公路;经入口称重检测为违法超限超载的货车,禁止驶入高速公路。

    二、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本通告所称超限超载车辆认定标准为:

    (一)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米;

    (二)车货总宽度超过2.55米;

    (三)车货总长度超过18.1米;

    (四)二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18000千克;

    (五)三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5000千克;三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7000千克;

    (六)四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1000千克;四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6000千克;

    (七)五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3000千克;

    (八)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9000千克,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6000千克。

    三、运输不可解体货物的超限运输车辆,应当依法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采取有效措施后,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未经许可,不得擅自驶入高速公路。

    四、实施高速公路称重检测与治超执法联动管理,对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由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五、货运车辆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应到指定地点处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在现场滞留,扰乱检测工作秩序。对不听劝阻或者扰乱检测工作和公共场所秩序的,由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特此通告。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浙江省公安厅

    2019年12月5日

  • 关键字: 入口称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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