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交文244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大力推动高速公路ETC发展应用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明电〔2019〕45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决定自2019年7月1日起,对ETC车辆用户执行5%的通行费基本优惠政策,并实现对通行本区域的ETC车辆无差别基本优惠。请抓紧做好软件调整等相关工作,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落实。
附件: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大力推动高速公路ETC发展应用工作的通知
2019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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