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交[2018]89号)精神和省、市治超领导小组工作部署以及湖州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推进会的要求,湖州市公路局高速分局开展了联合治理超限超载车辆“百日”专项行动,成效显著。
湖州市公路局高速分局依托固定式超限检测站,坚持多开展跨地区、跨部门间的协作,与公安交警、运政等部门共同落实24小时不间断治超机制,联合查处超限超载车辆。有效结合高速公路执法力量与地方国省道执法力量,自9月3日起至12月11日,采取高速公路入口阻截劝返和源头管控等措施,在高速公路雷甸、煤山南、煤山北、长兴北等收费站入口、货运源头单位以及相关的重点路段,对车货总重49吨以上和超限30%以上的货运车辆、外地装载沙石料借道湖州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以及通过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固定证据未主动接受处罚的存量违法超限运输车辆进行重点整治。同时进一步健全与高速交警的联合工作机制,加大非现场执法力度,利用高速公路出口处货车动态称重系统、视频抓拍和车牌识别设备筛选超限运输车辆信息,确认违法事实后录入高速交警非现场处罚系统,以《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运输部62号令等作为处罚依据,由高速交警部门做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处罚,扣3分,罚款100元,实现异地联网处理。
活动开展以来,各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3269人次,共出动执法车辆1819次,检查及劝返车辆15000余辆;非现场执法共查获5026辆超限运输车辆。
下一步,湖州市公路局高速分局将继续以全面治超、联合治超、重点治超、源头治超、科技治超“五个治超”为抓手,积极开展联合治理超限超载车辆“攻坚月”活动,进一步采取加强路面联合执法、加强高速公路入口阻截劝返、加强源头管控、加强非现场执法等有效措施,依法从严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全面降低高速公路超限超载率,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