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全省高速公路持续加码,多措并举,货车超限率自2018年5月以来实现“四连降”,极大地改善了路域环境,保障了高速公路安全畅通。据统计,2018年9月,全省高速公路检测货车14724辆,处置超限货车2255辆,货车超限率降为1.1%,较上月下降0.43个百分点。
一是强化入口称重检测设备建设督导。按照入口称重检测设备建设目标任务,制定入口称重检测设备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每月通报建设情况,约谈建设滞后经营管理单位,确保建设工作按期完成。全省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加快实施进度,严格落实入口超限检测设备建设计划,目前,收费站入口称重检测设备新建成21处、共计建成73处。
二是推广运用超限“警示教育”。强化治超责任落实,建立推行超限“大数据”管理和超限率排名通报机制,各路政管理机构与经营管理单位积极配合、联勤联动,把违法超限运输车辆录入“灰名单”,并对录入“灰名单”车主和驾驶员进行“警示教育”,通过实施“警示教育”部分路段货车超限率大幅下降。据统计,京港澳高速湖北段、沪蓉高速荆宜段、大广高速湖北段货车超限率分别下降62.88%、84.36%、81.55%。
三是坚持治超常态化制度化。积极构建完善“入口管控、站点处置、流动补充”的治超工作网络,制定印发入口治超实施办法和出口治超执法流程,深化警、路、企、地“一路四方”联合治超工作机制、完善路地联动治超机制、强化省际联动治超机制,全面实施违法超限运输车辆信息抄告制度,优化大件运输许可办理流程,确保超限治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落地生根。自2018年以来,全省高速公路共检测货运车辆73976辆,处置超限车辆14262辆,入口劝返10094辆,卸载542辆,卸载货物6619吨,责令补办超限许可129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