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提高浙江省高速公路的通行效率,加快全省ETC推广发展,省公路管理局印发《关于开展货车ETC试点工作的通知》(浙公路[2018]73号),决定在杭州市域范围内率先组织开展货车ETC试点工作。 此次货车ETC试点工作于2018年6月27日零时正式启动,测试周期暂定为三个月。根据工作方案要求,此次试点共选取杭州市环境集团等单位的120辆垃圾运输货车为试点车辆。试点范围为杭徽高速路九峰收费站出口货车ETC车道、杭州绕城半山和三墩收费站出口货车ETC车道,以及杭州市域所有高速公路收费站的出入口车道。试点期间,所有试点车辆在驶入试点范围内的收费站入口时,可以不停车通行ETC车道,也可刷ETC通行卡通行MTC车道;试点车辆在驶出杭徽高速路九峰、杭州绕城的半山、三墩收费站出口时,可不停车通过货车ETC专用车道,驶出其它收费站出口时必须通行MTC车道。各相关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在试点期间要加强收费站现场管理,及时处置试点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安排专人做好测试数据采集、统计和分析工作,按时上报测试报告并提出货车ETC技术方案建议,以便根据测试情况及时对系统进行调整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