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超限货车数量同比下降76.3%、超限率同比下降78.7%,车辆通行效率同比提升10.9%,试点期间全省实现零投诉……自4月20日试点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以来,广东38条高速公路收费站货车超限率大幅下降,新的执法模式有效遏制了非法超限超载行为。
7月31日,广东省召开高速公路非现场执法试点工作总结暨全省推广动员大会,确定将于10月20日在全省所有高速公路开展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省交通运输厅厅长李静表示:“当前省内交通运输市场和执法环境不断变化,应依靠科技、通过调整优化机制转变思路,让非现场执法更加有针对性,实现现场执法与非现场执法无缝衔接、高效运作,切实提升行业执法效能。”
试点路段超限货车数下降超七成
高速公路超限超载非现场执法,即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在高速公路出入口等重要卡口,利用称重设施、监控系统、高清车牌识别系统等设备设施,收集涉嫌超限超载的车辆车型、车牌、称重信息、车辆照片、视频资料等原始数据,向属地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抄告。执法部门根据违法证据,对违法行为进行事后处罚。交通执法信息系统再将超限处罚信息、未接受处罚的“黑名单”等数据推送至高速公路收费系统。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高速公路相关指标呈现出“三降三升”的良好态势。全省超限车辆、因超限引发交通安全事故伤亡率和公路养护成本大幅下降。相较于2016年同期,广东省交通集团所属试点高速公路超限货车数量从208.9万辆次下降到49.4万辆次,降幅达76.3%,超限率下降78.7%。因车辆超限引发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持续下降,部分路段下降了50%以上。超限运输车辆持续减少,高速公路路面、桥梁等结构物得到保护,降低了公路维护保养的频率,节省了公路日常养护费用。例如,云浮市辖区高速公路维护费用整体下降12.2%。
车辆通行效率、执法效率和执法水平明显提升。相较于2016年同期,试点高速公路通行货车数从2095.58万辆次上升至2323.57万辆次,同比增加10.9%。通过交通监控设备采集数据,实现违法行为全天候精准发现和处理,解放大量的现场执法人员,执法效率明显提升。此外,案件办理全程实现公开透明,杜绝了权力寻租,执法水平明显提升,试点期间全省未接到任何案件的有效投诉。
多领域推广构建立体式执法网
李静表示,非现场执法模式是“互联网+交通执法”新理念、新模式的有益探索,实施高速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对全省提升执法效率、确保公路安全畅通、优化资源配置和提升路产路权保护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目前,广东正在建设以国省道重要路段、主要节点和重点桥梁为核心的非现场执法信息系统,探索在普通公路开展非现场执法,构建立体式执法网络。今后,广东还将在广州、珠海、佛山、肇庆、茂名、惠州6个地市试点开展国省道非现场执法工作,非现场执法模式也将在道路运政、公路路政等执法领域逐步实施。
下一步,广东将加强法制保障与信息技术保障,各级交通运输部门积极与公安、工商等部门协调,构建联合执法常态化机制,做好涉嫌违法超限超载车辆的后续查处工作;尽快完善执法信息系统对接交通运输部有关征信系统,及时收集、上报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当事人的信息,依法依规让违法当事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优化完善执法监控平台和执法系统,强化信息化监管,逐步实现对重要路段、站场等的实时非现场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