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警察网讯 记者赵家新、通讯员张爱华报道:7月11日,江苏省徐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布首批皖A45387、苏CG979A、鲁H067GV等50辆恶劣气象时超过高速公路限速值违法车辆。6月24日,徐州市公安交管部门在媒体公告高速公路恶劣气象条件速度管控综合执法系统正式启用。7月7日至10日,徐州进入大雨恶劣气象,该系统正常工作,抓拍首批50辆恶劣气象时超过高速公路限速值的违法车辆。
据徐州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高子贤介绍,速度管控综合执法系统以雨雾冰雪等恶劣气象条件下高速公路行车速度控制为重点,以气象监测、物联感知、视频监控等科技手段为支撑,由气象监测仪、路面可变交通信息板、高清视频监控设备、高清雷达测速仪、数据通信网络及管理中心控制平台软件6部分组成。通过“气象监测报警、交通管制启动、发布公告提醒、证据采集合成、交通管制解除、数据审核输录、违法告知处罚”7个工作流程,实现气象信息自动监测预警、交通信息三层告知提醒、违法车辆信息两次取证、违法数据信息自动比对等功能。
高子贤说,三层告知充分保障驾驶人知情权益。第一层发布通知:通过“双微”平台等媒体发布管制公告;第二层入口管控:关闭ETC通道,人工发放“恶劣天气安全行车提示卡”提示,同时收费站、互通枢纽设置的限速标志牌也可起到入口提示作用;第三层路面告知:利用路面可变交通信息板发布管制限速信息。此外,两次取证形成证据链条。气象监测设备点的高清卡口监控设备将对过往车辆进行第一次抓拍,清晰记录所有途经车辆的外观、号牌及路面交通限速标志。当车辆行驶至测速设备时,测速设备将对车辆进行测速和自动识别,对超速10%以上的违法车辆进行第二次抓拍。两次抓拍的照片将被自动筛选、合成打包,通过无线网络实时发送到指挥平台。
江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速度管控综合执法系统率先在全国解决了恶劣气象条件下超速违法行为无法取证、无法处罚的执法盲区,打破了交通管制期间交管部门“管而不治”的局面,填补了高速公路管理空白。
据了解,高速公路恶劣气象条件下,确保交通安全最主要、最有效的办法是控制车速。2016年,江苏省高速公路因超速导致的事故占恶劣气象交通事故总量的70%以上;因雨雾冰雪天气超速等违法行为引发的死亡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占死亡事故总起数和总人数的22.37%和2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