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一规范湖南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信息系统建设,大力推进以信息化为技术支撑的常态化治超工作,省交通运输厅日前发出通知,颁布《湖南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信息系统建设指南》,明确了全省治超信息系统建设技术标准。
目前,我省共有198个公路超限检测站,在前段集中整治车辆超限超载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各市州通过近几年来的治超实践,普遍提高了对信息化建设和科技治超的认识,迫切希望实现从“人力治超”向“科技治超”的转变,已普遍进行了治超信息系统建设试点。由于目前全省还没有统一的技术标准,以致各地在建的治超信息系统标准不一。鉴此,为弥补这一“空白”,统一规范全省治超信息系统建设,确保省、市、县、站(点)四级治超信息系统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主要技术指标切合业务需求、合理合规,实现省内各级治超信息管理系统联网运行和与交通运输部治超信息平台进行数据交换与共享,并与其他相关行业管理系统信息的数据互联互通,省交通运输厅适时出台了该指南。
该指南的总体技术要求是,按照数据上移、服务下延的总体要求,在省级治超数据中心建设标准统一的治超业务资源数据库和统一的交换及共享资源数据库,县、站级各类治超业务信息汇聚到市级数据中心,并集中到省级治超数据中心。具有通过电子地图、视频监控,实现远程调度指挥;对检测数据和执法信息进行采集分析和处理并与公安交警、道路运输等部门的系统实现数据交换和信息抄告等功能。同时,该指南还明确了系统运维管理等方面的规范要求,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将对推进全省常态化治超工作起到十分重要的技术支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