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ETC概况
1.ETC概念。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简称ETC),是指运用射频识别技术,通过安装在车辆挡风玻璃上的电子标签与收费车道的微波天线之间的专用短程通讯,在无需司机停车和收费员采取收费业务操作的情况下,车辆行车速度≤20km/h通过收费车道时,系统自动完成收费全过程。
2.推广ETC的意义。实践证明,实施高速公路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是通过技术手段解决高速公路收费站堵车、提高高速公路通行效率的有效措施,是促进交通运输节能减排、节约用地的重要举措,是适应高速公路网络化管理趋势、发挥高速公路网整体效益和服务水平的现实需要,是推广应用高科技成果、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的重要载体。ETC车道通行能力为MTC车道的3-6倍。
3.ETC通行方式。ETC系统具有的四种通行方式。
第一种是:ETC车道入→ETC车道出,这种通行方式下,车辆出入均无需停车,系统自动完成交易。
第二种是:ETC车道入→MTC车道出,ETC用户通过ETC专用车道驶入高速公路,在驶出MTC车道(现金收费车道,下同)时,用户只需将ETC缴费卡从车载电子标签上取下,交MTC车道收费员,收费员通过车道读写刷卡设备完成缴费。
第三种是:MTC车道入→MTC车道出,这种通行方式下,ETC用户在出入口均需从车载电子标签上取下ETC缴费卡,交收费人员进行写卡和缴费操作。(切记,ETC车辆进入MTC收费站时,不能忘记向收费员提交ETC缴费卡,而误领取IC卡,否则驶出收费站时不能使用刷卡缴费)。
第四种是:MTC车道入→ETC车道出,ETC用户通过MTC车道进入高速公路时,需将ETC缴费卡从车载电子标签上取下,交入口收费员进行写卡处理,入口不再领取通行卡,否则驶出收费站时,不能使用ETC车道。
6.ETC用户办理流程
★个人用户办理ETC业务时:
①出具车主及办理人身份证,办理车辆上户的登记证书。
②填写电子标签及ETC缴费卡办理申请表。
③用户预交费后,客服人员为用户安装车载电子标签。
★单位用户办理ETC业务时:
①提交单位委托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委托办理人身份证,办理车辆的行车证。
②填写电子标签及ETC缴费卡办理申请表。
③用户预交费后,客服人员为用户安装车载电子标签。
对于一次性购买5套以上电子标签的客户,在客户手续办理完毕后,可由售后人员上门服务。
二、我省不停车收费系统建设情况
1.不停车收费系统建设进展情况
①ETC车道建设
2010年实施了ETC一期工程,在主要出省收费站、通往地级市收费站、国家级旅游景点收费站等46个站开通95条ETC专用车道。2012年实施了二期工程,在通往县区、地级市环城等50个站建成100条ETC专用车道,二期工程计划4月29日开通试运行。到目前累计在96个站建成195条ETC专用车道,ETC覆盖率(设置ETC车道的收费站占全省收费站总数的百分比)达到了38%。
②ETC运营管理系统建设
建成了不停车收费清分结算中心和运营服务中心。ETC通行费清分结算中心负责ETC车辆通行费收缴、拆分、结算和划拨,由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结算中心管理。ETC运营服务中心包括客服中心、呼叫中心、资金管理中心、网站系统等对外服务子系统,主要负责业务咨询、消费信息查询、投诉受理等。
③ETC客服网点建设
目前在全省11个地级市开通13个客服网点,其中太原市3个,其他地级市各1个。在建客服网点9个,预计年底前投入运行。
④与银行合作客服网点
为有效利用社会资源,快速扩大ETC及非现金支付用户数量,优化ETC客服网点的布局,建立起覆盖全省的ETC及非现金支付运营服务体系,我局于2012年12月启动了ETC及非现金支付业务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工作。通过公开遴选确定中信银行太原分行、建设银行山西省分行和交通银行山西省分行三家合作银行,双方共同发行“山西高速ETC联名快通卡”,并建立与银行对接的充值及结算系统,为ETC及非现金支付用户提供业务开通办理、ETC电子标签发行及安装、充值(ATM机或者多媒体服务终端)及缴费等多种服务,并通过上述服务采取多种形式推广扩大山西省高速公路ETC及非现金支付的用户数量。根据目前双方合作谈判,届时银行将对ETC用户购买电子标签给予大幅度优惠。
2.不停车收费系统建设规划情况
2010年12月2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出台了《关于促进高速公路应用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技术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全国高速公路ETC平均覆盖率达到60%。省交通运输厅高度重视ETC推广工作,2012年11月13日省交通运输厅厅长办公会议议定,我省今后新建高速公路项目同步建设ETC车道,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实现高速公路ETC车道“全覆盖”。
三、不停车收费运营管理情况
1.运营机构
我省ETC的运营模式实行“政府主导、企业运作、非盈利运行模式”,ETC电子标签和用户卡的发行管理主体为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电子标签和用户卡的发行、销售、充值、运营服务等工作由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委托山西省交通信息通信公司具体实施执行。山西省交通信息通信公司增挂“山西省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运营服务中心”的牌子,运营服务中心实行非盈利运营模式,独立核算、独立运营。
2.用户卡的发行。
山西省高速公路ETC用户卡(简称“山西快通卡”)分为储值卡(A卡)和记账卡(B卡),实行一车一卡,与车载电子标签(OBU)捆绑,不可转借,不可交换使用。储值卡(A卡)采用实名制。用户需通过运营中心在卡内预存一定额度的现金。记账卡(B卡)主要面对具有一定车辆规模和良好信用的法人单位,用户需在运营中心后台建立团体车辆预存款账户并预存一定额度的资金。
3.相关促销和优惠政策。
①使用ETC卡的用户享有缴纳通行费5%的折扣优惠。
②预存通行费3000元以上的用户免费赠送电子标签。
4.销售政策。
经省物价局批准,ETC电子标签及ETC用户卡的销售价格为每台车350元。ETC缴费卡损坏需要补办的,收取工本费每卡40元。
5.ETC卡的发行及运行情况
从2010年12月10日ETC车道正式开通以来,累计发行OBU和ETC卡6.2万套,现阶段日平均发行量100多套。2013年1-3月份ETC车道通行费收入占同期客车通行费总收入的6.16%,通行量占客车通行量的5.31%。
四、京津冀鲁晋区域联网收费推进情况
4月12日,北京市交通委在北京组织召开了京津冀鲁晋交通主管部门联席会议及电子收费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确定成立京津冀鲁晋区域联网电子收费管理委员会,省交通运输厅戴飞副厅长代表我省签署了京津冀鲁晋区域联网电子收费合作协议书,协议主要内容包括:①在交通运输部“京津冀区域高速公路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示范工程”基础上,两市三省通力合作,促进京津冀鲁晋区域联网在2013年底前完成。②在交通运输部指导下,经两市三省交通主管部门协商,组建京津冀鲁晋区域联网电子收费管理委员会,承担京津冀鲁晋区域联网电子收费建设和运营的日常协调管理工作。③区域联网系统建设费用由各省市承担,日常运营管理费用由各省市共同分担。目前我省已启动客车车型分类收费标准调整和省界收费站ETC专用车道建设工作。
同时交通运输部于去年上半年启动了军车使用ETC车道快速通行工作,按照部公路局和路网中心2012年11月7日组织召开的军车使用ETC通行测试工作协调会议精神,我省严格按照《军车使用ETC通行测试技术要求》和《军车使用ETC通行测试方案》积极组织前期测试工作,目前已完成军车通行联网收费软件的开发和调试,完成了军方提供的OBU和ETC用户卡的实验室测试,后续将根据安装了ETC电子标签的军车到位情况,及时组织好实地测试工作,确保按照交通运输部要求,在今年8·1建军节前开通军车ETC通行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