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长春交警网消息高速公路是连通城市之间的重要交通枢纽,为了保证高速公路通行安全顺畅,交警部门对通行车辆采取了限速政策,并设置了大量的固定测速装置和移动测速装置。21日,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经过吉林省的京哈高速公路和珲乌高速公路上共设置了40个移动测速点以及30个固定测速点。
据交警部门工作人员介绍,为了有效管控客运车辆、旅游车辆的行驶速度,打击车辆超速行驶的违法行为,吉林省高速公路也有明确的限速标准。小于等于9人的客运车辆最高行驶速度为每小时120公里,而除小型客车以外的其余车型都按照限速每小时100公里的标准执行。
据了解,吉林省高速公路目前投入使用的测速设备主要有两种,一种为雷达测速装置,通过测量返回的雷达波测算车辆的行驶速度。另一种为通过地感线圈测速系统。为了防止部分驾驶员采取在临近测速点时骤然减速,通过测速点又超速的做法,测速系统还可以通过区间测速,计算车辆通过两个测速点使用的时间来核算平均速度,如超速仍能确定违法。
此外,目前吉林省高速公路交警部门在京哈高速公路长春至四平段、京哈高速公路长春至拉林河段、珲乌高速公路珲春至吉林段、珲乌高速公路吉林至长春段四段高速公路上设置了30个固定测速点。在临近这些测速点之前,路边都有标志牌提示限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