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媒体报道称,沈阳相关部门提出“叫停”滴滴等专车业务,理由是“属于非法运营”,这一消息随即引发外界的普遍关注,而“非法运营”之说也引发了外界的质疑。
国家发改委综合交通研究院院长张国华指出,“商务专车是一种新兴的租车模式,目前还没有相对应的法律法规,此时简单对打车软件扣上非法运营的帽子,其实不妥。”
“法律法规往往是滞后于创新发展的,目前城市运力不足,民众对于个性化出行的需求激增,借鉴国外成熟的商务租车模式已是大势所趋,但许多人还是用固有思维来对创新提出质疑。‘叫停’商务专车或许只是一种说法,移动出行模式是必然结果。”张国华表示。
据了解,商务租车在国外的发展已经较为成熟,国内发展也已有数年之久,4年多前成立的易到用车是国内第一家以商务用车为模式的公司,而美国的Uber进入中国也已有一年以上。最近,以打车软件为主的滴滴与快的,也切入这一领域,引起非常大的反响,快速带动了这一领域的发展。商务专车迅速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这种以移动出行信息平台的方式提供的用车服务,确实在一定程度上解决都市人出行难的问题。
其实,对商务专车的新模式,各地政府的态度并不一致。在改革开放中一直走在前列的广东便“态度积极”,今年8月,广州市交通部门通告,拟在广州市“投放2950台约租车”,并将于11月7日举行“约租车”投放听证会。广州市交通部门表示,广州出租车市场总体上仍然供不应求,约租车服务具有广阔的市场需求,有利于缓解“打的难”问题。约租车与“巡游”出租车差异化服务,可满足市民不同层次需求。此举被认为是中国约租车的破冰之旅。
10月11日,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运输司司长刘小明同志率队到滴滴公司总部进行了调研。期间,刘小明司长对滴滴在智能交通领域的探索和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交通运输是基础性、服务性产业,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和需求。移动互联网是解决交通运输领域根本性顽疾的重要方式,对于司机、消费者等各方都有受益,将有助于提高效率、推动交通运输行业的转型升级。”
刘小明在调研中指出,“交通运输部将积极支持互联网企业与交通运输行业融合创新发展,鼓励移动互联网企业未来在更多的领域共同为公众做好出行服务,依法合规经营,实现多方共赢。”
在沈阳相关部门提出“叫停”后,人民日报发表了评论员文章指出,“‘滴滴专车’被沈阳交通运管部门定性为‘非法营运’,依据的是现行法规,无可厚非。其实,正如养花草,不能光顾着修剪黄叶残枝,还得关照根儿上的动向。”
该讨论还指出,“互联网时代,新事物的出现必然触动原来的利益格局和旧的管理模式。在这种情况下,行业管理不能墨守成规,监管者要有互联网思维,要在新的实践中不断调整完善,以更加适应新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