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斗智能车载终端及省级运营车辆平台项目”被列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科技或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转发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北斗智能车载终端及省级运营车辆管理平台项目实施方案的复函》(发改办高技[2013]124号,以下简称《复函》),根据《复函》批复内容,公司申报的“北斗智能车载终端及省级运营车辆管理平台项目”已被列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计划。上述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北斗智能车载终端及省级运营车辆管理平台项目
项目建设周期:2012-2014年
项目用户单位: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拟补助资金:补助用户单位3,900万元
主要研制和示范应用内容:研制基于北斗导航系统的多功能智能车载终端及其综合管理和应用系统。
上述项目被列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计划,有利于公司借助国家资金支持增强北斗智能车载终端及省级运营车辆管理平台领域项目的研发能力,加快行业应用市场拓展步伐与客户资源积累进程,从而带动公司竞争能力和盈利水平的整体提升。
上述项目拟取得补助资金共计3,900万元,将由财政部按有关规定审核后下达,目前项目资金下达时间及方式还未明确,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将在项目实施期间根据项目的具体进展将上述补助资金计入损益,最终的会计处理以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确认的结果为准。鉴于项目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北斗智能车载终端及省级运营车辆管理平台项目实施方案的复函》(发改办高技[2013]124号)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