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伊士曼柯达于当地时间2012年12月19日宣布,已就向由美国苹果及美国谷歌等12家企业结成的企业联盟出售数字图像技术相关专利达成了协议。今后虽需经提请破产法院批准等手续,但该公司通过出售专利,将获得约5.25亿美元。
专利将出售给美国投资公司高智发明(IntellectualVentures)和RPX结成的企业联盟,据美国彭博《商业周刊》报道,苹果、谷歌之外,微软、韩国三星电子、加拿大ResearchInMotion(RIM)、中国华为技术、美国Facebook及美国亚马逊等都加入了该企业联盟。彭博《商业周刊》还指出,出售专利达到约1100项,其对于想避免卷入数字设备相关专利诉讼的企业而言,是非常重要的。
柯达将用出售专利获得的资金偿还过渡性融资等。另外,该公司于11月签订了新融资7.93亿美元的协议,但其条件是要以5亿多美元出售1100项专利。
柯达于2012年1月申请适用美国联邦破产法第11条(相当于日本的公司更生法)。此后,公布了以商业、包装、功能性印刷及企业级服务为核心的业务重生计划,并寻找数字图像相关专利的买主。
另外,随着此次达成专利出售协议,过去企业联盟的各公司与柯达的专利诉讼将得到和解。这样,柯达可以削减费用,将经营资源集中于核心业务。柯达的目标是2013年上半年脱离美国破产法的约束,柯达指出“此次协议对于成功重建经营,将起到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