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人民群众对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是公安交管部门的职责所在。全力实现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目标,是当前公安交管部门的重点任务。那么,面对当下复工复产持续提速、道路交通需求大幅增长的新形势,公安交管部门应如何深入贯彻各项工作会议精神,在做好主责主业的基础上,推动道路交通治理能力水平提升,实现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目标,进而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今天,交通言究社邀请到了江西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胡满松为大家带来他对此的思考。
当下,防“疫”仍未解除,复工复产持续提速扩面,道路交通出行需求呈补偿性反弹增长;观远,汽车社会发展势头强劲,且受疫情影响,个体化出行工具(私家车、电动车)仍将加速增多,保障道路安全、畅通,既有增速快、变量多等隐忧,更有除隐患、补短板等迫在眉睫的任务。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任务,作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如何更有质效的守好主责主业、迎接风险挑战,不断提升道路交通现代治理能力水平,亟需从理念思路、方式方法、管理服务等多个维度,深思善变,才能御之有效。
从新形势新任务看
转变治理理念是首要关切
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保护生命,需要强化道路交通各要素、全链条的齐抓共管。但毋庸置疑的是,重基层、抓基础、强队伍仍是释放工作成效的关键,是稳住交通安全形势的重心所在。
由补弱向做强转变
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交管部门领导干部要立足防风险、补弱项,逐步向接长项、强共治转变,充分发挥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优势,推动全社会协同共治、多部门责任共担,进而实现安全共享。特别是要发挥省、市、县三级“道路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的平台优势,借力发力,加强战略思考、系统谋划,始终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创新理念方法,扩大社会参与,推进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打造交通安全参与(共享)的命运共同体,营造全社会重视关注交通安全的共识。
由末端向源头转变
路面是公安交警的执法主阵地、主战场,却是交通安全管理的末端。要转变监管效能“事倍功半”的局面,就必须要追根溯源,盯紧人、车、路、企等肇事肇祸源头,提高风险治理的能力水平。如,针对公路安全源头,既要跟进事故多发路段的排查治理,还要善于用好话语权,全程参与新建道路的规划、设计、验收,不断完善交通基础设施;车辆安全源头,不仅要路面查,还要提请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从源头控,严厉打击货车“大吨小标”、非法生产、改装、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杜绝超标电动车、拼装组装汽车等流向路面,遏制隐患上路;企业安全源头,要督促主体责任落实,不让不合格的车出站、不让不合格的人开车。特别是交警自身,要坚决把好驾驶人考试这一“出口”,坚决不让“马路杀手”持证上路,从源头入手,实现道路交通事故的可防可控,避免舍本逐末。
由单警向多警转变
在交通安全执法监管方面,一直是交警部门单打独斗、单兵作战,尤其是广大农村地区面广、线长,交通状况复杂,警力更是捉襟见肘,难以覆盖到各村和全部道路。基于此,江西省公安厅党委在2019年度开展试点的经验基础上,提出了农村地区派出所和交警中队“交所融合”的工作理念,并纳入了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予以考核推进。“交所融合”、“多警联勤”的警务模式,是实现无警力增长改善、提升核心战斗力和综合管理效能的重大举措。作为公安交警部门,要积极主动作为,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全面实行体制机制创新,做好交所、交治的融合创新,就其中的组织架构、保障支撑、勤务调度、窗口整合等强化对接,力推其落地生根。同时,还可以借鉴如宜春袁州、九江柴桑、萍乡上栗以及吉安等地做法,推进农村地区“交所合一”,即:一套班子、两块牌子、交叉任职的合署办公模式,做到管理统一、指挥调度统一、后勤保障统一、窗口服务统一等。
从新要求新期待看
升级治理方式是长效之举
人民群众对道路交通的获得感、满意度,来自于安全、有序、畅通的出行体验,来自于交管改革提供快捷、全面、周到的服务举措。以人民为中心,就是必须与时俱进、统筹协调,努力创造与“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相适应的管理服务体系。
由粗放向精细转变
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现代交通治理体系,对交通管理服务提出了更为精细化的要求,这也同步彰显了交通治理能力水平的高低。从交通参与者需求看,道路交通出行,不但要行的通,还要行的更安全、更顺畅;办理交通管理业务,不但要能够就近办、现场办,还期待着能够网上掌上办、随时随地办。相对应地,就要求我们以需求“精细化”为导向,力推执法向机动化、精准化发展,交通组织向科学化、精细化迈进,实现管理与服务的精细化。比如,在治理上从细节抓起,突出抓“一带、一盔、一条”的使用,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伤害和后果;在交通组织上,改善慢行交通环境,加强行人、非机动车通行管理,持续固化“礼让斑马线”和城市路口“待行区”、行人二次过街等秩序治理模式;在交管服务上,推进更多业务办理“应上尽上”网上掌上办、自主办,以及重点企业群体预约办、上门办,为公安交警赢取更多点赞。
由人工向智能转变
以“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车联网为代表的新技术,改变着人们的交通行为和交通方式,催生着新的业态,也提供了更多解决安全畅通问题的方法和途径。应对变革,公安交警部门要充分发挥信息化勤务(警务)机制改革成果,主动做强城市智能交通、公路防控体系等大数据建设应用,提高防范和服务能力。同时,要注重更好发挥数据研判对交通管理的支撑作用,指导强化信息化勤务“核心岗位”研判分析、指挥调度、监督考核、出行服务等能力建设,通过大数据深度挖掘,将海量交通管理业务数据优势转化为决策优势、管理优势,推动交通安全工作从被动应对处置向主动预测预警预防转变,推动交通管理服务模式转型升级。
图3:江西交警大力应用科技
由无序向有序转变
交通是城市的血脉,事关群众每日生活。较之于“堵”,交通秩序“乱”更难让人容忍;较之于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违法更易引发交通矛盾;较之于主干公路,小街小巷的通行难、停车乱,更容易影响出行幸福指数。因此,公安交警部门要从自身出发,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担负起自己的责任,着眼于“边边角角”、把握住疏堵结合,加大现场执法力度,提高现场管事率,避免过度依赖非现场执法,把秩序管好,管出规矩。特别是农村地区,缺乏配套的管理制度、管理力量、管理设施,警力少、盲区多,交通违法概率增加,有可能从量变到质变,要通过发挥警保合作、“两站两员”作用开展劝导、制止,最大限度地消灭管理“真空”地带,铲除致祸根源。
由预演向实战转变
宜未雨绸缪,勿临渴掘井。凡事讲究预则立,就是要把预案作为前置要素。还要关注的是,预案绝不能够仅停留在纸上、停留在“有了”这个层面,而是要抓在手上、练在平时,让应急成为一种随时拉得出、管得住等本领。当前,疫情已经转入常态化防控阶段,不仅仅要求我们公安交警有前瞻、会研究,更需要我们时刻做好应急处突准备,快启动、速落地、善达成,让预案的“含金量”真正显现出来。同时,要坚持练为战,建立完善常态化、实战化练兵机制,开展公安交警实战大练兵,提高队伍应急处置能力、提升跨部门应急协作配合水平。
从新起点新征程看 明确治理目标是初心所在
牢牢把握党在新时代的建警治警方针,全面落实“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和“四个铁一般”标准,规范执法是底线要求。新时期,人民群众对公安交警执法有了更高要求,从追求合法权益到公平正义,再到更有尊严,这也同样是公安交警要以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为导向,以实际行动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和使命。
由管理向治理转变
随着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的不断增强,作为交通出行的参与者和受益者,主动关注、自愿监督,并且自发维护交通秩序的积极性不断高涨。特别是随着“微博、微信”自媒体和“抖音”等短视频平台的广泛应用,很多交通参与者乐于参与到交通管理当中,发现了一些影响制约安全行车的因素,并通过随手拍、实时@交警部门举报等方式,参与社会监督、表达个人诉求。对此,公安交警部门要主动把握这一有利契机,学会从管理者向组织者转变,做好动员发动、互动鼓励和诉求反馈,学会有效做“群众生活的组织者”,使交通参与者围绕在管理者周围,变成交通秩序的维护者、建议者、管理者和监督者。比如,通过积极鼓励市民拍摄交通违法行为、开通微信或电话举报,甚至专门建立举报奖励制度等,不仅可以震慑违法行为,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强群众交通意识、调和警民关系。
由处罚向教育转变
面对新时期人民群众对现代文明社会、现代文明交通的向往与要求,尽快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法制意识,既是大势所趋,更是势在必行。在当前我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体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的状况下,作为主力军的公安交警部门,必须对宣教工作的现状进行认真分析,在形式和内容上寻求新突破,进一步增强交通安全宣教工作的针对性、连续性和实效性。比如,在疫情管控的特殊时期,我们针对轻微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坚持教育为主,警示提醒到位,不仅实现了管理的目的,还达到了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同时进一步增强了警察的公信度和亲和力。
由粗放向文明转变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是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生命线,是时代的要求和群众的呼声。履行好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必须要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主导执法管理活动,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权限意识,破除随意执法、权力滥用乃至执法权力寻租,主动运用科技信息化手段规范权力行使,真正把权力关进笼子、在阳光下运行。在改进执法方式上,进一步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严格贯彻执法适度原则,综合考虑执法整体效果;在提升执法技巧上,提升执法现场评估、应急决策和应对处置能力,强化自我保护和团队协作意识,确保执法管理整体合力;在规范执法主体上,从执勤检查点设置、执勤装备配备佩戴、民警执法行为等细节着手,做到执勤装备规范、执法用语文明、执法动作到位。
新时代新起点,公安交管工作既要推广已有成功经验做法,也要适应形势任务变化,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到保安全、保畅通、防事故的各项工作当中,更加注重转变工作理念,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交通安全畅通的新要求,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文/ 江西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胡满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