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驾人员违法驾驶行为是指机动车驾驶证被记满12分、暂扣、吊销或驾驶证过期仍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此类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困难,一般只能通过路面民警现场拦截车辆、处理交通事故时发现,工作效率低。近期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积极应用人工智能人脸识别比对新技术,能够动态发现预警失驾人员的违法驾驶行为,创新业务工作模式,取得积极成效。
失驾违法识别
集成指挥平台通过前端卡口设备采集车辆通行图片,使用深度学习算法模型提取驾驶人人脸特征信息,并与后台驾驶人人脸特征数据库进行实时比对,确认驾驶人身份,进一步根据身份证号码核查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库,获取驾驶证状态信息,来判断驾驶人是否存在失驾违法行为。发现失驾人员违法驾驶行为的,平台会自动预警通知民警现场拦截,或以电话方式通知当事人接受处理。
通过人脸识别分析出失驾人员驾驶车辆上路
试点应用情况
2019年1月,集成指挥平台失驾人员违法驾驶行为识别预警功能在河北唐山试点使用,唐山支队专门建立280万本地驾驶人人脸特征数据库。目前,支队通过集成指挥平台发现失驾人员违法驾驶行为1912起,查获失驾人员违法驾驶行为488起。其中:驾驶证注销后仍驾驶车辆的66起、驾驶证吊销后仍驾驶车辆的22起、驾驶证扣留后仍驾驶车辆的95起、驾驶证暂扣后仍驾驶车辆的21起、驾驶证记满12分后仍驾驶车辆的32起、驾驶证逾期未换证仍驾驶车辆的118起、驾驶证逾期未审验仍驾驶车辆的132起、驾驶证停止使用仍驾驶车辆的2起。
案 例 1
2019年1月21日16:00集成指挥平台人脸识别功能预警,兴源道站前路一辆冀BT77**车辆驾驶人的驾驶证异常。八大队七中队民警在北新道站前路拦截到该车。经网上核实驾驶证信息,民警对驾驶人韩某某依法开具“驾驶证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1015)的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
案 例 2
2019年3月2日16:50集成指挥平台人脸识别功能预警,荣华道缸窑路由北向南一辆冀B2P5**驾驶人驾驶证异常,三大队二中队民警在东窑道缸窑路口拦截到该车。经网上核实驾驶证信息,民警对驾驶人依法开具“未取得驾驶证驾驶第二类机动车”(违法行为10052)的强制措施凭证。
为加大交通违法精准查缉力度,近期公安部交通管理科研所在集成指挥平台中进一步增加了卡口图片驾驶人人脸与后台大公安人口人像特征数据库大范围智能比对等新功能,用于精准发现无证驾驶、准驾不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同时正在积极协调其他警种,实现对在逃人员、吸毒人员等人像特征数据的关联比对,涉人涉证交通违法缉查功能将更加丰富。目前集成指挥平台新功能已在江苏泰州、江西南昌、上饶、山东聊城、广东韶关、重庆等地测试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