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司机会不会很好奇,为什么有的信号灯芯一会是全屏灯一会是箭头灯?这不是出现故障了,而是交警部门为了满足该路口的特殊放行需求而设计的信号控制方式。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全屏红灯亮起时,表示左转和直行两个方向禁止车辆通行,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在配置有箭头灯的路口,箭头红灯亮起时,表示左转、直行、右转方向均禁止车辆通行。
其实,设计信号控制优化方案时,巧用可变灯具也是一种很好的思路,小细节大优化。请看下面案例:
路口概况
某路口各进口道为双向四车道的小型十字交叉口,各进口道为直左及直右的混合车道,为提高路口的通行效率及减少行人等待时间,各进口道机动车使用了全屏灯来控制。
优化前路口渠化图
优化前路口放行方案图
但在实际的运行当中,该路口周边是住宅小区,过街行人较多,所以在行人专用相位运行的时候,行人与右转机动车存在冲突,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优化前路口运行情况
那有没有办法在不更改路口相位方案的前提下,改善这种在行人走的时候机动车也走的情况呢?
优化方案
将行人过街相位(C相位)中原先的全屏红灯改为显示红色箭头灯,取消了右转车量在行人过街相位的通行权,实现人车冲突分离效果。
优化后路口渠化图
优化后路口运行情况
优化效果
优化后的方案分离了行人过街专用相位中行人与机动车的冲突,行人冲突时间由27s降低至0s,保障了行人过街的安全,为市民创造了一个安全、高效的过街环境。
在该路口的信号优化方案中,通过改变配套灯具来改变车辆的通行权,就能大大提高路口的整体通行能力。所以,小细节能带来大优化,关键是必须对症下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