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国智能交通协会主办,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国家道路交通管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智能交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道路交通安全公安部重点实验室、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政府承办的“2015’第十届中国智能交通年会”于11月4日在无锡召开。
本届年会主题为“新技术背景下的智能交通创新与提升”,北京弗雷赛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徐秉峰在城市智能交通发展创新论坛上发表题为《智能停车运营方案的探讨》的演讲,本文为其演讲速记,未经演讲者本人审定。特此感谢中国智能交通协会提供演讲速记。
徐秉峰:大家中午好。
随着汽车的普及,出行需求增加,停车难,行车难的问题已经成为当前困扰城市道路发展的瓶颈。我跟大家分享的是我们对智能停车运营的探讨。
智能停车的建设背景
智能停车在政策上得到很大的支持。在2015年的8月11号,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鼓励社会进行停车场的建设,并加强对违法停车的一个治理。随后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9月23号也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了鼓励民间资本独资、PPP等方式参与停车场的建设。所以从硬性的需求和政策支持两个方面考虑,我们都需要做这件事情。
第一,非常刚性的需求是停车位的增加。首先要讲到基本需求,不论叫智能停车,智慧停车还是其他,前提是你得有停车位,但是在有些资源配置不够的情况下,我只能建设立体停车厂,也可以新建停车厂,最重要的是要有资金支持。
第二,是信息的透明的需求,因为现在有很多情况是大家对这个附近的车场信息,车位信息不了解。造成我停车车位的利用率不是很高。所以我利用互联网的手段,来增加信息的透明度,使它的车位信息,车场信息以及费用信息更加透明化,同时方便用户出行。
第三,要加强需求。对违停处理加强管理,减少争议,提升服务品质。
第四,上升管理需求,我要基本信息的统计进行大数据趋势的分析,最后生成一些报表进行决策。
智能停车体系的建设
我们理解的智能停车体系有几个部分组成。第一是停车场的建设,这是避免不了的问题,在停车场结构的设计上,我们需要对车位的进行合理的规划。第二个层面是两个系统:违停的管理系统和停车的管理系统,违停的管理系统分为违停的监控和违停现场的执法系统。稍后我们会推荐一些更加智能化的处理手段。停车管理系统有些路面的停车管理系统比较多。而且在互联网大潮的推动下,很多智能硬件也陆续的涌现,我们需要把它用好,管好,将它的接口标准化,合理化,为我们上层应用提供更好的数据支撑。停车应用的APP主要是惠民的免费下载,能够找到免费的车位。
我们整个体系有五个架构。第一个是覆盖比较完整,因为从停车场的建设一直到顶层应用我们要求是全面覆盖,第二个从停车管理到违停处理是双管齐下,而且我认为真正的停车问题,一定要把停车的管理数据和违停数据相结合,才能得到一个相对真实可靠的结果。
第二个是要便民,惠民。软件采取免费下载方式,针对用户通过停车诱导的方式,表明违停提示,减少违停事件的发生。最后利用微信进行两种情况的支付,其中需要上下打通。违停的罚款,可以考虑通过这种便捷方式,不需要去银行缴纳。
第三个是违停执法。在违停问题的处理上可以更加规范化,从而提高执法的效率,减少执法纠纷。
从上面三个纬度观察,,我可以做到提高车位的使用率,减少违停事件的发生,改变现在整个停车难,行车难的现状。比如:通过停车数据观察这个地区整个车场、车位的利用率很高,但是违停事件发生很多,那么可以考虑在违停多的地方再建设停车场。
下面我介绍介绍违停现场执行的系统,这是出于一个突发奇想,一般是有两个协管人员,到你车前进行拍照,然后贴条。现场的情况就是面临有时车条被撕或者出现重复贴条的情况,执法效率都是靠笔纸还有照相机去处理,回去再录入,工作也很烦琐,在人员有限的情况下可能处理的范围会相对缩小。那么现在可以把线下的处理流程搬到线上,既可以规范处理流程,又可以提高处理效率。
智能停车的商业模式
,如果很好的设想,有很好的技术支撑,那么我们怎么把它落地?我们因为公司也做了一些PPP模式的项目。大致可将PPP模式分为四种类型;融资性质的,合资合作性质的,股权转让性质的和非融资性质的,非融资性质的我们不去讨论,因为它对国情没有什么意义。第二股权转让的方式,现在国内的法律支撑和成熟度还是比较低。我们主要讲两种方式,一种是融资性质的,和合作合资性质的。
在融资性质上,现在我们成熟度比较高,大家提的比较多的也是BOT(建设B-运营O-移交T),这个模式的优点有:,第一,全部由企业投资,极大减轻了财政的负担,但是这种风险转嫁给了企业,对国家来说是没有投资,非常便于项目开展。第二,有利于项目的运作效益,因为整个项目的执行都是由专业公司来进行的,相对于政府的沟通渠道减少了,第三,可以满足社会与公众需求,第四,给企业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但是它的缺点也有。第一个项目在执行周期内,因为运营全交给企业来做,那么它在周期内政府可能会失去对它的控制,加重消费者的负担,公平与利益的矛盾相对会突出,因为投资方也会了解投资的意义,那么他前期了解的过程会很长。
第二个方式是合资合作型的,它的优点是双方投资,容易形成合力,缺点和潜在风险是项目推进的效率比较低,股份的分配过程比较复杂,因为需要第三方评估机构来评估这个情况,比较复杂缓慢,前期过程更长。
我对这两种模式理解是,如果项目的范围边界比较清晰的话,BOT模式是一种比较好的模式,如果这种模式是研发性的,需要大家长期合作的,那么需要通过合资合作模式。
最后总结
最后我总结一下,第一就是互联网+中的+号,后面的内容和关键,具体我线下资源的整合是犹为关键的。最后我们线下可以讨论,这是我的联系方式,希望大家在线下可以进行更多更深层次的讨论。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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