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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炜:大数据在深圳交通管理中的应用与实践

    2015-11-23 19:26:19 来源:www.ladysslipper.com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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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中国智能交通协会主办,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国家道路交通管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智能交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道路交通安全公安部重点实验室、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政府承办的“2015’第十届中国智能交通年会”于11月4日在无锡召开。

      本届年会主题为“新技术背景下的智能交通创新与提升”,深圳市交通警察局副局长徐炜研究员在“交通大数据应用论坛”上发表题为《大数据在深圳交通管理中的应用与实践》的演讲,本文为其演讲速记,未经演讲者本人审定。特此感谢中国智能交通协会提供演讲速记。

      徐炜:尊敬的各位老师,各位专家,各位领导,各位同行,各位朋友,大家上午好!很高兴能够在美丽的太湖跟大家共同探讨一下交通大数据应用,刚才两位老师讲到很多跟交警有关的应用,究竟大数据怎么用,向各位报告一下大数据在深圳交通中的应用与实践。

      我们认为互联网+大数据技术,在交通管理中应用,不是对传统交通管理模式颠覆和瓦解,更重要是对传统交通管理模式升级换代,具体来讲,要在基础工作中,比如警务工作、执法工作、队伍工作,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数据采集维度和深度,促进交通管理大量数据,以最低成本流动和交换,最大限度发挥价值,提升服务水平、执法效率,完善执法监督,主要通过主动预警、智能预测事故隐患。

      具体讲两个方面,第一个怎么做的,第二个为什么能够做到大数据的应用。

      一、深圳怎么做的。

      第一个方面借助互联网+思维,打造深圳特色新的交通管理模式。互联网+大数据应用意识和技术、与传统交通管理业务结合,为此今年我们提出了数据+行动计划,深圳交通一号工程,也就是说想超越数据本身,通过深入挖掘,助力深圳交通管理工作。主要以下几个方法,以前交警在路上布点查车,但这在车流量很大情况下,特别一线城市,这种办法不是特别好用。因此我们提出以下几个思路,第一个方面,在路网交通管理中,民警更多时间做一些从科技监控方面做不到的工作;另一个方面,利用大数据分析平台,实时检测道路运行状况、计算重点车辆违法情况,一旦发现有什么重点违法,自动把这些事件移动到警务系统上去,跟着警情走,一旦卡口发现有一些特殊的问题,通过移动警务传递给一线民警,让一线民警有目的性的上路执法。可能到明年年底,在深圳路面上,一些重点违法车辆,包括多次违法处理,报废车,在深圳无法长时间、高频率地行驶,通过卡口捕捉并预警,比如动辄几百条的违章车辆,这种情况将不复存在,一旦超过5次必须预警,然后民警要么在路上拦截,要么去家里面找到他,这一点完全可以做到。

      第二是建立"重点车辆管控平台"。通过将驾驶人、重点车辆、车属企业相互绑定,实现对重点车辆的动态管控、"户籍化"管理,最大限度督促企业发挥安全监管主体职责,目前已接入1100多家企业的11000多辆重点车数据。

      。所有车辆都纳入平台管理,而且实现公司、车辆和驾驶员相互绑定,一旦这辆车出现问题,及时通知民警,上门实施一系列措施,把一些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第三,建立道路隐患排查系统。通过收集社会各界从网络、电台、110电话等途径上报的交通隐患,结合民警日常巡逻发现和工作研判出来的隐患苗头,自动归类、转办,实现道路隐患的及时发现、自动提醒、跟踪督办,做到事故预防工作的信息化和可视化。深圳正在建立这个系统,把所有混合接入的道路隐患信息,包括群众报警的、投诉的,网络的、电台的,110的,全部汇集到系统里面来,根据相关单位职能,专办给相关单位,办完以后,再把这个反馈给相应人员,做到事故预防工作信息化和可视化,这个系统建立以后,最大的一个作用是发挥群众社会监督力量,今后群众哪怕通过微博、微信、反映了问题,我们一定第一时间回应。

      第四,数据+违法打击,提供精准打击新手段。这一点是基层交警最喜欢看到的,以前上路查车,查到也可以,不查到也可以,大部分没有问题。今年以来,我们基于大数据分析研判,开展了代号为"DA"(数据"Data"+打击"Attack")的系列专项打击行动。"DA"行动最大的特点在于,突破了传统设卡查车只能被动等待、"看天吃饭"的模式,民警查处违法车辆不再拘泥于某个时段、某个路段的被动工作,而是根据查处对象的特点,通过大数据运算,找出其行驶规律,选择最容易执法的时段、路段和方式来执法,从而实现了主动出击、精准打击。一是组织DA系列专项行动,先后组织开展了打击"失驾行为"(即被吊销驾驶证失去驾驶资格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的"DA01"行动,打击假套牌车的"DA02"行动,查处逾期未报废车辆的"DA03"行动,打击毒驾行为的"DA04"行动,查处黄标车的"DA05"行动,专项打击各类重点违法车辆。二是比如依托卡口守株待兔,根据车辆规律有针对性查出车辆,定点清除,利用停车采集信息、到停车位置查处嫌疑车的瓮中捉鳖法等等各种方法。"数据+违法打击",让路面民警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现、拦截、查处能力不断提升。在今年8月份开始的"打非治违"统一整治行动中,依托大数据研判,我局打击能力明显提升:在"营转非"排查工作中,我们筛选出102辆轨迹较为规律的违法车辆,一举成功查获、核实目标车辆77辆;在重点车辆整治工作中,我们在30天内,共查获249辆假套牌、逾期未报废等重点车辆车;在危化车整治期间,通过"大数据"信息研判,我们精确掌握了全市4辆逾期未报废的危化品运输车信息,1天内就将车辆全部查获。DA作战室成立后,我们1周内远程查缉遮挡违法号牌车辆30宗。

      三是建立了作战室,很多识别图片有大量的废片,比如车牌挡住了,以前没有人管,现在有了,专门成立了,作战室,对于这个废片,中间有很多价值的东西,比如把车辆拆掉一样可以找到,挡两位数、三位数同样可以找到,特别对车牌污损的精确打击,现在打击力度非常大,在深圳市区开车都知道,一般情况下不敢随便违法,很多司机讲,因为查得严,甚至不敢开车。

      第三个方面数据+执法管理,在城市安全方面,我们在市公安局的统一部署下,建立了"五维一体"的"科技护城墙"。在队伍管理上,我们充分发挥"数据"的作用,也构筑一道"科技护警墙"。让民警在执法过程当中不敢有不廉洁行为,我们在原有数据监管的基础上,整合了酒驾数据管理系统、窗口监管系统、执法记录仪管理系统等内部78个业务系统(模块)近35T的数据,提升队伍廉政风险防控能力。我们怎么做的呢?第一个方面建立数据铁笼,将民警执法所有数据提取、分析、研判,找出执法关键点和关键环节,预先对系统中执法监督,岗位人员进行提前预警,一旦比如说对一些货车执法,建立了大量的模型,包括比如这个货车超载,我们一超三罚,比如酒驾查处,很容易产生不廉洁行为,我们这些都防止了,第二建立电子执法档案,每一笔执法,音频、视频甚至对讲机通话记录全部记录下来,第三,正在建立诚信民警体系建设。绝大部分民警应该讲都是很好的,执法很规范,但是不排除个别民警,我们对大多数司机一样,怎么办,要建立诚信民警这个体系。通过构建模型,客观记录民警上下班考勤、工作完成情况、规范履职情况、奖惩情况等,对民警的"诚信"情况进行自动评分,将其作为职务晋升、敏感岗位轮换时的重要参考,为构建个人信用报告"先行先试"。"数据+执法管理",通过推广移动警务通、警务平台等信息化手段,配合大数据后台自动比对、实时监管,对民警执法过程全流程监管,有效的提高执法质量和效率。今年以来,全支队现场执法移动警务使用率达到97%,执法记录仪使用率超过90%,数据有效率达到98%。

      二、抓住关键环节,构建了贴近实战应用之路。

      现在讲为什么能做到这些,有四个方面,第一全面采集和感知,建成涵盖全市4382家经营性停车场在内的"环深、环区、环关、环停车场、环重点场所"的"511"道路监控体系,达到平均每1.8公里有1套车辆基础信息采集设备的水平;我们逐步将各公安分局建设的"小天眼"系统纳入统一的卡口系统,每天采集的过车数据达1000万条;第二个得益于情报分析师,构建了三级,从区里面到大队,228名情报分析师,专门对数据进行研判分析,有了数据、有了人才能够对数据深度地研判;第三,得益于关键技术,在"互联网+"时代,信息技术的创新为我们的工作带来了革命性的改变,没有大数据技术的支撑,我们的路面民警就如同"无枪战士",空有满腔热情而无处施展。在五个波次的打击中,有几项关键技术极大提升了我们的效率:一是大数据研判平台,该平台通过优化算法,实现了对卡口数据运算的秒级响应,为基于卡口数据的各类技战法提供了强大的支撑,这也是我们民警用得最多的一个系统;二是"二次识别"技术,我们引进了代号为"闪电"的卡口图片"二次识别"处理器,该处理器日处理图片能力达到1000万张,可自动识别道路上行驶车辆的车标、颜色等多项特征,通过关联"六合一",可实现假套牌车辆的自动预警;三是警务魔方,这是我们情报分析的核心武器,其原理就是,参考网上电商多种条件检索的模式,将支队内所有的数据库汇聚在一起,支持用各种条件进行比对、关联、碰撞,从而实现数据挖掘。第四,得益于循序渐进,为什么这样说,其实大数据不是一蹴而就的,也不是一天能实现的,我们从小系统做起,把各个系统全部关联起来,汇集成了我们数据池、第二从小关联做起,现在每做一个系统,所有系统全面开放、管理。第三,从小应用做起,我们关注到每一个民警、每一个执法环节,所有系统全部为路面民警服务,为民警执法提供强大数据保障。

      三、大数据应用的未来思考

      在取得成绩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大数据应用工作还刚刚起步,在观念、体制和数据的应用等方面还有待提升。具体表现在:

      (一)观念还有待进一步转变。虽然我们的"数据+"行动计划已经推行了近一年,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仍有不少同志的观念还没有完全转变,仍处于被动接受的模式,更无法用数据的思维来开展工作。要统一全警上下的思想认识,我们还需努力。

      (二)体制上还无法完全匹配数据的应用模式。我们的岗位设置模式还是按照业务流向来划分,并不是按照数据流向来划分,在机构设置上还无法完全匹配数据应用模式。比如,投诉、信访接收渠道,我们没有设置统一的数据入口,仍分散在110接警电话、微信微博、窗口信访等等部门,难以做到数据的全量汇总和实时共享。

      (三)数据的准确率、利用率和共享率有待提升。随着系统数据的不断累积,新旧、真假信息掺杂,导致基础统计数据混乱、底数不清;各业务系统数据分散在不同硬件平台,大量数据资源无法被充分利用,处于闲置状态;数据的关联不够,交管信息系统内部各业务系统之间、警种之间、行业之间仍存在壁垒,系统关联、共享不足,导致现场执法需要数据支持时,难以及时获取等等。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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