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政策 > 正文

《宁波市公路超限运输管理办法》正式颁布实施
2016-11-02 09:49:42   来源: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    评论:0

  11月1日,《宁波市公路超限运输管理办法》正式颁布实施。该《办法》是全省第一部关于公路超限运输管理的政府规章,也是国内第一部对治超非现场执法做出专门规定的地方政府规章。《办法》共28条,在明确管理职责、开展综合治理、创新监管方式、强化执法协同、实行信用监管和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其主要特点是建立了全天候的超限电子检测设备,进一步强化了政府和部门管理职责,明确了综合治理措施,加强行政机关协同监管。根据《办法》规定,货运车辆超限,不仅车主要受罚,运输企业和货主等都将负连带责任。(浙江省公路局报送)
分享到: 收藏

相关热词搜索:公路超限运输

上一篇:福建:开展全省普通公路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
下一篇:《鹰潭市“十三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获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