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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12月1日起可异地缴交通罚款
2016-12-01 10:55:42   来源:天津日报   作者:    评论:0

  按照财政部、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的联合部署,今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跨省异地缴纳交通罚款。

  今起,外省市驾驶员在天津境内发生交通违法行为,被交通警察现场发现并处以罚款处罚的,违法当事人可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者《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到各省(市)的工商银行指定营业网点缴纳罚款,也可以通过工商银行开设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银行自助终端缴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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