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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提高举报交通违法行为奖励标准
2016-08-01 09:27:27   来源: 中安在线    作者:    评论:0

  公众是参与交通安全管理的重要一员。在公众举报高速公路交通违法行为方面,安徽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从2016年7月1日起扩大有奖举报范围。在原有举报“先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交通违法行为”的基础上,新增“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客车超员”和“遮挡、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等三类违法行为。其中,“客车超员”和“遮挡、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实行实时、属地举报,由总队高速公路支队和各高速公路交警大队受理,高速公路支队协调指挥有关高速公路交警大队进行查纠和现场处理,并在查实后对第一举报人予以奖励。

  另外,对“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举报,采取视频或图片的方式。图片证据应2张以上,并能排除违法车辆正在超车或避让障碍物的情形,还要清楚反映违法车辆车型、颜色及牌照号等信息。视频举报要包含上述图片信息的动态情况。

  在有奖举报奖励标准上,安徽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将每条有效举报奖励话费50元的标准调整至每条100元,并取消每月最高奖励500元的上限标准,实行多举报多奖励。同时,总队对“举报平台”进行了升级,调整“交管e点通”举报平台页面设置,并研发“两微一端”举报平台,更加方便高速公路交通违法行为举报证据资料的录入。据统计,今年1月至7月份,共受理违法举报2549起,其中有效举报876起,已兑现举报人话费补贴43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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