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城市智能交通 > 交通信息服务 > 正文

上海市交委印发《关于加强交通出行信息发布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2016-04-08 15:28:04   来源:www.ladysslipper.com   作者:    评论:0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上海特大型城市世界先进水平的综合交通体系建设,创新交通出行信息发布模式和渠道,结合智慧城市、智慧交通建设的要求,提高本市交通出行信息发布工作,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出行需求,经市交通委2016年第4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发布《关于加强交通出行信息发布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请各有关单位深入学习,遵照执行。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关于加强交通出行信息发布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围绕建设上海特大型城市世界先进水平的综合交通体系的目标,以“互联网+”行动计划为指导,结合智慧城市、智慧交通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创新交通出行信息发布模式和渠道,提高交通出行信息发布工作水平,体现交通出行信息的末端延伸服务特性,强化交通出行信息的引导和规划功能,以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出行需求。

  (二)基本原则

  1、科学引导,智慧出行。以公众出行需求为导向,兼顾公众和个体、单一和综合等出行多样化的需求,整合行业相关信息资源,并通过多种渠道发布,为公众出行提供参考,提高出行效率、缓解交通压力、改善运行环境。

  2、创新思维,服务公众。加强数据采集和挖掘,促进多种出行信息汇集和整合,在信息发布方式和载体上形成新模式。除传统的交通信息资源和发布渠道外,创新思维方式,拓展信息发布渠道和载体,实现信息多来源,发布多渠道,载体多样化,方便公众及时获取出行信息。

  二、重点任务

  (一)汇集交通行业信息,构建交通出行信息库。以公众的日常出行需求为导向,对现有交通行业涉及公众出行的相关数据及资源进行汇集、整合、梳理、细化分类和分级,建立完整的交通出行资源平台和信息库。

  (二)整合信息发布资源,建立多渠道发布平台。运用电子屏、诱导标志牌、广播等,建立现场信息发布渠道;运用移动视频、楼宇视频等,建立交通关联信息发布渠道;运用移动终端、软件工具等,建立便捷的移动信息发布渠道。针对多样化的出行需求,形成实时的多渠道信息发布平台。

  (三)接收公众评价建议,形成信息反馈互动系统。公众可以通过热线、网站等渠道对发布的出行信息进行评价和建议,委内相关部门可对有关信息进行汇总考核。待出行信息发布平台应用条件成熟,公众可通过平台提出建议或上传突发事件信息。

  (四)建立并完善交通出行信息数据标准。形成数据采集、分析、应用与发布的动态、静态数据规范,建立市内交通、对外客运和道路路网等交通出行信息发布标准,为出行信息发布提供支撑。

  三、工作机制

  建立交通出行信息发布工作机制,由委科技信息中心牵头,委交通指挥中心、市路政局及相关企业参与,统筹协调实施交通出行信息发布工作。

  (一)职责分工

  委科技信息中心负责统筹推进交通出行信息发布工作,协调信息联接与共享渠道,建立健全交通出行信息采集、共享和发布机制。

  委交通指挥中心负责实施交通运行的监测和预警信息整理与发布,实施交通应急处置的信息保障。

  市路政局负责发布道路路况信息、道路施工信息、道路封闭信息、交通阻断信息等。

  轨交企业负责发布轨道交通线路营运信息。包括营运线路、首末班车、列车运行间隔、路径和票价等日常营运信息和突发事件营运信息。

  公交企业负责发布公共汽(电)车线路营运信息以及相关的轨交信息。包括线路、班次、时间、计划调整等日常营运信息,也包括交通管制线路调整、班次调整、站点调整、运行延误信息等。

  轮渡、水上客运企业负责发布线路营运信息。包括运行线路、班次、时间、停航、复航等日常营运信息,也包括突发事件发生处置的临时调整信息。

  交通卡公司负责出租汽车、停车场库等相关信息对接与发布。

  机场、铁路、长途客运等枢纽单位负责航空公司、机场班线、铁路班次、出租汽车、长途客运班次、公交班线、停车场库等信息对接与发布。

  (二)信息分类

  出行信息分为日常信息和突发信息。日常信息是指与公众出行相关的各类动态、静态交通信息。突发信息是指突然发生,对公众出行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影响,需要采取措施予以引导公众调整出行方式或路径的信息。

  不同类别的信息,结合实际出行需求,通过相应的渠道发布。

  (三)发布渠道分类

  发布渠道分为现场发布渠道、关联发布渠道和移动便捷发布渠道。

  现场发布渠道包括电子屏、诱导标志牌、广播等;关联发布渠道包括车载视频、站点视频、楼宇视频等;移动便捷发布渠道包括电台收音机、移动终端、手机工具等。

  (四)  发布流程

  负责提供出行信息的单位或部门,遵循“谁发布、谁维护、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本单位出行信息的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发布、展现出行信息的单位或部门,做好发布载体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1、信息上传:提供出行信息的单位或部门在上传信息时,需根据规定的信息格式或数据标准、时间频次上传,并根据需要选择信息发布渠道。

  2、信息审核:待发布信息的审核工作由信息提供部门负责,已上传的待发布信息须经本单位或部门领导审核确认后,才可进入发布环节。

  3、信息发布:信息发布平台接收到待发布信息后,根据信息提供单位选择的发布渠道,发送到发布单位。发布单位应及时准确地在载体上发布相关信息。

 

分享到: 收藏

相关热词搜索:上海市 交通出行信息

上一篇:中哈俄国际道路运输开通
下一篇:上海市交委组织部署交通出行信息发布体制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