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城市智能交通 > 交通信号控制 > 正文

南昌:骑电动车闯红灯要罚款 9月1日起施行
2016-06-12 10:36:14   来源:江南都市报    作者:    评论:0

  目前,南昌约有138万辆电动车,其中超标电动车55万辆,49万辆车未上牌。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南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将于9月1日起施行。其中对于电动车处理:打电话逆行闯红灯挡号牌都会被罚款
 
  对扣留的电动车,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违法情形消除后,应当及时发还车辆,造成电动车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当事人在法定时限内拒不接受处理的,由公安机关交管部门依法处理。
分享到: 收藏

相关热词搜索:闯红灯 电动车

上一篇:案例:重复放行 增加通行效率
下一篇:代磊磊:为什么要关闭信号灯倒计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