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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关于开展城市道路交通信号灯配时智能化和交通标志标线标准化排查整治活动的通知
2016-06-01 21:20:37   来源:www.ladysslipper.com   作者:    评论:0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城市管理局(委员会):

  为进一步推进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交通信号、交通标志标线对交通行为的规范、引导和约束作用,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通行效率,保障交通安全,全面提升城市运行和管理水平,省公安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自即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在全省联合部署开展城市道路交通信号灯配时智能化和交通标志标线标准化排查整治活动。现将《推进城市道路交通信号灯配时智能化工作方案》、《推进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标准化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抓好组织部署。城市道路交通信号灯配时智能化和交通标志标线标准化(以下简称“两化”),是规范交通行为、维护交通秩序、提高通行效率、保障交通安全的基本要求和基础保障。开展“两化”活动,推进“两化”建设,对于缓解城市交通拥堵、预防减少交通事故,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具有积极促进作用。各地公安、住建、城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重视和支持,落实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等设施建设、维护资金。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对照道路交通信号设施、交通标志标线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制定具体排查整改方案,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做到联合排查、分工治理、系统督办、综合验收,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全面推进整改。“两化”活动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即日起至2016年7月31日为全面排查阶段):市、县公安交管部门会同住建、城管部门,深入辖区城市道路,全面排查道路交通信号灯不符合标准、配时不科学、自动化程度不高、设置不规范和交通标志标线不符合标准、不明确、不充足以及群众看不见、看不清、看不懂等突出问题。第二阶段(2016年8月1日至2017年10月31日为全面整改阶段):市、县公安机关会同住建、城管部门,对存在问题的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逐一进行整改,要坚持边查边改,发现一处整改一处;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计划,加强部门协作,逐步推动问题整改到位。2016年12月底前,各地道路交通信号灯应用问题的整改率不低于80%,灯具和设置问题的整改率不低于40%;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样式、设置和应用问题的整改率不低于40%;每个城市要打造至少2条示范路或者1个示范区,展示优化完善交通信号设施对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形成示范效应,带动交通设施整体设置和应用水平的提高。其余问题整改工作纳入2017年工作计划,并提前安排预算。

  三、创新措施,完善机制,提升管理效能。一是组建一支队伍。各地要成立交通安全管理设施的专业管理队伍,负责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的应用和管理,有条件的地方要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组建专业技术小分队,深入重点地区、重点路段实地踏勘排查,及时提出治理改善方案。二是开展一次培训。近期,将举办一次全省性培训班,专题学习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定。各地也要适时组织一次专题培训,切实提高一线民警发现问题、整改问题的专业水准。三是征求一回意见。各级公安会同住建、城管部门利用微信、微博、电话、调查问卷、开设专栏等形式,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征求意见工作,广泛向社会各界征集信号灯配时、交通标志标线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堵点改善意见,全方位争取交通参与者的参与和支持。四是出台一个规定。2016年12月底前,各市、州、直管市要制定出台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设置和应用等方面的具体规定,并建立定期排查整改长效机制。五是完善一本台账。各地要运用信息平台,对辖区城市道路上的所有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按照道路、路段、路口等种类,逐一建立设置情况及排查整改档案和工作台账。六是建立一项机制。各地要推动建立城市道路交通信号设施管理和维护专业技术服务工作机制,通过政府购买社会专业力量服务,实现道路交通信号设施设置和维护专业化,不断提高城市道路交通信号设施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四、加强指导,定期督办,确保按时完成。省公安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邀请有关专家、抽调业务骨干组成的省级指导小组,定期至县市开展巡回督导检查和技术指导,帮助发现解决问题,确保工作取得实效。2017年1月和11月,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将在全国组织开展两次整改情况检查。请各地按照工作进度抓好整改落实,提前总结工作进展情况。同时,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一是2016年6月至2017年10月,每月25日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及统计表;二是2016年12月20日前和2017年10月20日前,分别报送2016年度和2017年度工作小结和汇总统计表;三是2017年1月20日前,武汉市报送示范路排查整改前后交通运行状态改善情况及相关数据统计表。报送地址为:ftp://10.72.22.178/秩序处/“城市信号灯、标志标线排查整治活动”文件夹。

  湖北省公安厅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5月20日

 

  附件:1、推进城市道路交通信号灯配时智能化工作方案

   2、推进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标准化工作方案

   3、推进城市道路交通信号灯配时智能化工作统计表

   4、推进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标准化工作统计表

   5、武汉市示范路交通运行状态相关数据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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