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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服务商备案名单(第5批)公示
2016-12-30 14:34:04   来源:内蒙古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作者:    评论:0

  根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6年第55号部令)、《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和平台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15〕18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管理局《关于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服务商备案相关事宜的通告》的有关规定,现对已通过备案审查拟发布的《内蒙古自治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服务商备案名单(第5批)》进行公示(详见附件1)。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管理局反映(电话:0471-6967929)。同时,我局将组织开展此次公示服务商与内蒙古道路运输动态监管平台对接工作(具体安排见附件2),未按要求完成对接的服务商将不予通告。

附件:    1、内蒙古自治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服务商备案名单(第5批) .docx

         2、内蒙古自治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服务商(第5批)与内蒙古道路运输动态监管平台对接安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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