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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交通厅关于参加2015年全国交通运输局长培训班的通知
2015-07-09 09:58:11   来源:内蒙古交通厅:厅科技处    作者:    评论:0

  各盟市交通运输局:

  为完成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十二五”科技教育培训规划所确定的交通运输局长轮训任务,结合交通运输部《关于举办2015年全国交通运输局长培训班的通知》(交办人教函〔2015〕128号)安排,现将2015年度全区交通运输局长培训工作安排如下:

  一、培训对象

  盟市交通运输局长、旗县区交通运输局长(含后备干部,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按宏观政策、业务素质、领导能力三个培训模块构成。

  宏观政策模块:2015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解读、“十三五”交通运输发展思路与展望、交通运输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财税体制改革与交通建设筹融资、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与智慧交通发展、低碳理念下的绿色交通建设、基于新《安全生产法》的交通运输安全监管。

  业务素质模块:《国家公路网规划》解读、交通规划如何引领中小城市发展;农村公路建设与养护管理体制改革、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公交优先发展与城乡客运一体化、货运与物流管理、出租车行业管理;依法行政与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理论与实践。

  领导能力模块:交通文化建设、交通廉政建设、交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与媒体应对、领导科学与艺术。

  培训期间还将安排参观考察北京市交通运行协调指挥中心、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试验场、北京市综合客运枢纽站、北京市物流园区、北京市农村公路示范路等。(培训重点课程安排见附件2)。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培训班共举办8期,每期3个班次,其中地市级交通运输局长1个班次,县级交通运输局长2个班次,每期12天。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3)。

  培训地点: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交通运输部党校)。

  四、培训形式

  (一)培训班采取理论讲授、交流研讨、案例教学、现场教学等多种培训形式。

  (二)交流研讨。培训班将围绕交通运输发展面临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研讨交流,提出解决交通运输发展问题的政策建议,形成的研讨成果将编辑成《交通运输局长之声》报送部领导及相关部门。

  (三)局长讲坛。为交流推广交通运输行业管理经验,培训班将邀请优秀学员走上“交通局长讲坛”,介绍本地交通发展经验及本人对交通运输发展的思考。请参加培训的学员围绕本地推进“四个交通”发展的做法准备相关交流材料,并将电子版发送至:wtoffice@bjjtxy.bj.cn,优秀材料将选入《交通运输局长》杂志。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盟市交通运输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执行培训计划,保证计划严肃性,按照“2015年培训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统筹安排好全年学员的送培工作,于4月10日前将本单位参培计划(参培人员报名表)报厅科技处,参培人员或参培期数有变动须报厅科技处。

  (二)部承担参训学员培训费(含食宿费),学员所在单位承担参训学员往返交通费。

  (三)各单位于每期开班前15天将报名表和学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4和附件5)传真至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

  (四)联系方式

  1.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现代交通运输发展研究中心

  联系人:刘娟 15810715170 李莲莲 13810028666

  顾湘 13810392159 王娟玲 18911587646

  韩国兴 18810321948 毕艳红 13603264623

  电话:010-615908636159131761590762

  传真:010-61591664

  邮箱:wtoffice@bjjtxy.bj.cn

  2.交通运输部人事教育司

  联系人:刘敬财

  电话:010-65292861

  3.厅科技处

  联系人:张喜平

  电话:0471-6954231(兼传真)

  邮箱:zxp@nmjt.gov.cn

  附件: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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