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卫国:怎样看待基于互联网的新出行模式?
2015-07-10 17:41:16 来源:中国智能交通 作者: 评论:0
2015第四届深圳国际智能交通与卫星导航位置服务展览会之2015卫星导航与位置服务国际论坛暨第十届中国卫星导航运营商大会演讲系列(之二):《怎样看待基于互联网的新出行模式?》演讲人:中国道路运输协会常务副会长孔卫国
尊敬的主持人,尊敬的孙院士,各位领导、专家、朋友们,下午好!
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怎样看待基于互联网的新出行模式》。这里指的是出租车的打车、专车还有拼车软件的平台对城市交通出行的影响,目前已经成为热点问题。我们中国道路运输协会对此高度关注,并做了许多为政府主管部门和这些有关企业搭建沟通桥梁的实际工作。下面向各位汇报一下我自己的几点认识。
怎样看待当前城市居民出行存在的问题
首先要从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能否满足城市居民出行对总量、时段、布局和差异化需求来分享。我个人认为,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应分为公益性交通服务模式,比如公交车、地铁、轨道交通等。还有一个方面是特殊需求交通服务模式,如传统的出租汽车以及后来兴起的汽车租赁等。前者应该说是政府主导,并加大财政投入和补贴以满足居民基本需求的公益性事业。在城市交通体系中应该处于政策保障,优先发展的地位,后者处于衔接地位,并满足居民差异化需求的重要作用。同时,二者之间也是一种相互并存和此消彼涨的关系。比如说每开通一条地铁线或者公交线就是对出租汽车需求一种替代。再有就是私家车出行成为城市居民重要交通方式,对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既有替代,也有挤占式发展的作用。目前由于公益性交通服务跟不上居民出行日益增长的基本需求,间接的放大了居民出行的特殊需求和私家车出行。居民出行特殊需求方面传统出租车的粗放单一的供给模式跟不上居民出行和商务活动的差异化需求。大量私家车出行对城市环保和道路资源也造成了巨大的压力。目前世界风行的汽车共享能否在治霾、治独中有所作为,也亟待城市政府和居民共同探索和实践。不论哪种交通服务都面临着交通高峰时段和商圈区域供给不足的世界性难题。所以大家都有高峰时段乘公交、地铁挤,打出租车难,开私家车堵和停车难的困惑。
以上存在四个矛盾和困惑的面前,如何提高城市综合交通系统的运转效率,使有限的资源尽可能满足更多的需求。如何使城市居民特殊需求交通的高品质差异化的服务能够得到满足,还有就是如何解决私家车增长造成环境污染和交通堵塞的大城市病,都事关城市居民的切身利益,也是城市政府主管部门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课题。幸运的是,我们现在恰逢互联网大发展、大创新的时代,那么网络+、互联网+和市场的手应该说在城市居民特殊需求的出行领域已经适时的切入和出手了。近两年为了提高出租车使用效率,各种打车软件上线,后来又推出专车软件服务,再就是深耕汽车共享概念的拼车软件服务接踵而来。这些基于移动互联网的新出行模式之所以应运而生得益于互联网技术的手段成熟,那本质上还是公益性交通运输服务总体发展滞后,和居民出行特殊需求井喷式增长的产物。社会反映,普遍是欢迎的,但是这些新的出行模式和创新与现行的行业管理法规缺乏契合,并对市场的固化利益格局带来一定冲击也是客观存在的,所以交通运输部对这些新的出行模式给予了正面的评价,鼓励创新。大家也都知道,目前交通运输部正在抓紧对出租车深化改革和基于移动互联网各种专车服务模式给予相应的政策和知道文件,正在制定。
怎样看待基于移动互联网的新出行模式
一,是从互联网+的概念看,各种打车、专车、拼车软件平台都是移动互联网技术及商务模式与传统汽车出租车、汽车租赁行业相互竞争走向融合的必然产物。在巨大市场需求和市场可配置资源的支撑下,这种竞争和相互融合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这个结果必然促进传统汽车租赁行业的转型升级和更新换代,必然把蛋糕做的更大。网络经济颠覆传统行业的观点具有警醒意味,而不一定是必然结果。网络平台没有传统行业积累的资源和实体经济的依托,何谈电商?从传统的出租车和实体汽车租赁企业来说,不插上移动互联网的翅膀来一次凤凰涅盘,何来转型升级?网络颠覆的是被创新浪潮淘汰的少数落后的业态和企业,而不是向互联网敞开怀抱加速融合的传统运输服务业。目前全国排名前两名的汽车租赁行业的巨头他们反而是在大融资、大网络、重资产的实体经营技术上一举升级了APP,一夜之间就在专车市场中异军突起、后来居上。从这两个网触业和业触网的行业来看,都说明了相互融合的大势所趋和广阔前景。
二,是从移动互联网的大数据、云计算的概念来看,打车软件平台我认为解决的是出租车供需信息不对称和效率问题。专车解决的是要体面和要体验个性化需求。现在很多出租车司机都转向专车岗位,除了相对优厚的工资福利外,这种有尊严的劳动,我认为也是专车平台给它提供非常好的平台,因为大家只要在体面出行当中,富裕是绅士化的,消费是体面化的,二者都是一种享受。拼车软件平台作为汽车共享的社会行为,其探索的目的和意义就是私家车资源能否合法有效的得到利用,能否在分摊行车成本、信用可靠、风险可控下得到保证。应该说从城市制度来说,这件事符合政府和居民的共同愿望。据我所知,私家车拼车和出租车的合成,国内一些城市已经得到政府的认可。国外也有很多城市对私家车在高峰时段的拼车给予了优先路权和鼓励。有关城市政府在政策引导得力,规范拼车软件平台发展也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这是我个人的看法。
以上三种软件的共性特点,都运用电子商务模式,都采取一定的法律规避和风险防空措施,都有资本主力投入和预期,更重要的是这些软件平台都以横跨虚拟与实体经济之间的大数据和时时性的优势,对建设智能交通城市和协助政府提高监管能力具有添砖加瓦的基础性作用。当然也应该看到,这些新的出行模式也存在着问题,共性都与现行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有不同程度的冲突。也都与现有被整合资源的行业有利益冲突,也都在满足社会需求和广泛受到消费者认同的基础上潜在一些风险和发展的隐忧。这些共性的特点和存在的问题体现了市场配制资源,需求是上帝,资本是主宰,主力是本能,规则是关键,一法律是底线的客观规律。反映城市综合交通体系需求多元化,市场竞争促使供给细分化,互联网改变消费、刺激消费的客观趋势。也暴露现行法律法规以及行业监管还存在着滞后、模糊、空白、僵化的客观现实。因此,我们要思考的是,互联网经济时代背景下,市场的手解决上帝和主宰的问题,网络技术和商务模式也解决和正在解决部分的规则问题,合法底线的问题只能用政府的手来解决。这种合法又决定着规则,并影响着需求,资本和各方利益,因此政府不出手是不行了。所以问题导向倒逼改革,将是交通运输行业全面迎来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历史新阶段、新常态。
第三,交通运输部目前正在积极研究出台深化出租车改革和规范基于移动互联网新出行模式的知道意见,它主要是针对专车。我和大家期待和关注的应该有这么几点:希望这些政策和知道意见要坚持法制国家的依法行政思维,现有行业法规政策与社会需求和市场规律不相契合的要坚决调整和加以完善。以现有的法规条文及其形成的市场机制,利益格局,来判断市场创新,我认为是不全面的,反之,无所作为的面对市场失灵和野蛮生长也是不全面,毕竟政府的责任还是立足公众的根本长远利益和维护市场的公平和正义。二是坚持深化改革分类知道的实事求是的求真务实的思维,出租车改革和传统汽车租赁、司机劳务管理要和打车、专车软件平台的规范管理统筹考虑,因为这几个方面的行业属性比较清晰,且密不可分。它都是要解决城市居民分时出行的实际需求和个性化、差异化的问题,而拼车软件平台我认为它具有更广泛的社会属性,有待于进一步探索试点,可能需要政府牵头和多部门协调对它进行综合的政策引导和管理,那么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对拼车软件平台,我觉得应积极参与政府牵头的综合管理,并参与必要的指导。
坚持市场经济条件下有限政府思维,发挥市场配制资源起决定作用的同时,政府的手要用好而不能用过,要摈弃计划经济时代政府管理无处不在和无限责任的陈旧观念。要敢于担当行业转型期必须经历的镇痛和动荡,相信市场创新具有自我完善和修复能力,承认政府监管的行政资源毕竟也是有成本边际的,越是对情理法存有争议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越要理解中央提出简政放权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双引擎战略的深远意义,在调研权衡管理政策和出台指导性文件方面,既要着眼于行业层面适用的法规制度,也要重视社会经济层面更高、更广使用的法律问题,尤其注意法规出台的程序合法问题,务必对社会信息公开,广泛征求行业内、行业外和有关部门以及专家的意见。四是希望坚持市场活力与竞争、创新的顶层设计思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作为市场竞争主体的企业,他们的行业属性的边际是越来越模糊的,越是混合业态的企业越在市场中具有更强的生产能力和竞争力,互联网+本质就是打破传统行业边际的混合业态,所以传统出租车、汽车租赁与移动互联网打车、专车企业平台之间既有满足城市居民特殊出行需求的行业共性,也各自具有传统业态与新兴业态的鲜明区别,保持两者之间既有融合和竞争的关系,总体来说对市场竞争和消费者受益更为有利。制定政策当中,如果把两种业态硬捏在一个出租车行业的范畴中,以政策调整和监管,我觉得还应当深入、慎重研究。我个人认为对城市居民处刑来说,保持一类供给有多种业态竞争,一种业态有多种分支业务来说更有活力,更能有满足市场竞争的需要。
第三,我个人有这么几个拙见。1、城市综合交通体系中的公益性交通服务,特殊需求交通服务,以及私家车的共享,都要从城市科学发展和满足居民需求出发,纳入政府依法治理、科学规划、政策引导、监管自律的轨道。在市场发挥资源决定性作用下,公益性交通优先发展的政策要落实,并最大化的满足城市居民的基本需求。特殊需求交通服务要在细分市场和创新中差异化的满足城市居民出行的个性化需求,私家车在共享经济探索中要发挥占领道路资源和污染开放最小化的作用,而居民的出行消费观念也要从显示身份地位和自觉为城市环保做贡献的更高境界转变。可以说没有供给的合理化和消费的理性化就没有城市交通出行方案的最优化。二是政府引导下,市场价值规律在公益性交通和特殊需求交通两者之间,以及不同业态间形成合理的比价关系,使城市交通体系各种出行模式能够实现错位服务,公平竞争、优胜劣汰,此消彼涨的良性循环。使消费者、从业者的正当权益都得到应有的保护。我本人不甚赞同互联网+在竞争中过渡打价格战和烧钱,因为这样做有嫌疑破坏市场主体错位服务的价值体系和公平竞争的商业伦理,不仅引发传统行业激烈的反弹,也助长了非理性的投机消费,不利于运输服务业走实体创业、诚心经营、优质优价、公平竞争的健康发展之路。另外私家车共享作为自然人之间的社会企业行为,我认为业绩在政府的引导下和社会的广泛参与、关注下,加紧探索它的属性定位,允许为企业规范、成本分摊、安全保障、风险防控这方面的问题。尽快得到法律法规的清晰界定,同时也使这种社会企业行为与商业性经营性运输服务截然区分和切割。本人认为当前最需要解决的问题是打车软件平台是信息服务提供者,而专车软件平台是属于运输服务提供者,通常所说的无车承运人定位属性问题。前者应该说对消费者提供真实有效信息的责任,后者对消费者负提供运输服务和安全质量的第一责任。不要让消费者陷入复杂的,目前单纯规避法律的四方协议,潜伏契约纠纷的境地。这点我觉得在行业法规的完善和政策指导上,下一步必须予以明确。在行业自律方面,也应该适当跟上。要看到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和互联网+的诉讼下,必将出现生产要素的流动和资源整合的洗牌效应。当前尤其是特殊需求交通服务板块中,粗放、低效率的巡游式出租车被升级换代的约机车和专车替代是好事,也是发展趋势。据我所了解,这种巡游出租车在英国伦敦是很少有的,不像中国占的份额这么大。
总而言之,希望这些新的出行模式在这种市场洗牌当中各得其所。由"互联网+"促发的市场洗牌现象仍在继续或许仅仅是开始,引用习总主席的一句话:太平洋足够大,容得下美国和中国。在不断优化城市居民出行方案的进程中,我们要走出一条符合国情和民意的路子来:政府:为民负责、施政开明,因势利导依法治理,以敬畏包容之心尊重市场规律和鼓励企业创新。处理好三个答应不答应,一是行业发展答应不答应,二是老百姓答应不答应,三是市场答应不答应。如果片面一个答应不答应,可能看问题、办事角度就有问题。企业:要义为利先、信为商本,在竞争与创新中走诚信经营、实业兴邦的发展道路。轻资产恰恰更需要重信誉。城市居民:要情怀高尚、理性消费,对出行的选择既要有利己的预期也要有公益的考量,只有这样,政府、企业和居民才能共同为建设绿色环保、便捷畅通的城市交通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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