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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格尔木市运管处强化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工作
2015-11-19 09:15:54   来源:交通运输部    作者:    评论:0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安全监管,规范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建设和运行,保障数据信息互联互通,近日,格尔木市运管处组织辖区相关企业宣贯学习了《青海省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参会人员就车辆正确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车辆动态监控信息有效接入省级营运车辆动态监管平台工作进行了交流发言。

  会议对进一步强化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提出要求:一是各运输企业要加强本单位车辆动态监控平台及营运车辆车载终端的建设、使用和管理,建立健全监控管理机构,建立完善动态监控管理制度、台账和报表,配备专职监控工作人员,做好动态监控平台及车载终端的日常运行、检查、维护和报修工作,确保动态监控平台运行正常。二是运输企业要将运输车辆车载终端完好、在线情况纳入车辆营运前安全例检的必检项目。三是各道路危货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每台车辆的动态监管工作,提高“标准协同式道路运输业务管理系统”内“两客一危”车辆入网率和上线率。四是各运输企业要与服务商及时沟通联系,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将车辆动态监控信息有效接入省级营运车辆动态监管平台。五是今后格尔木市运管处要根据工作需要逐步加大对动态监管平台数据质量的管理,细化业务系统数据质量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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