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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交警支队全面加强重点车辆管理
2015-09-25 14:52:43   来源:吉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作者:    评论:0

  白城支队紧密结合天气转凉、车辆增多的特点,充分认清道路交通安全所面临的严峻形势,严细措施,加强重点时段和路段的管控,坚决避免群死群伤的恶性交通事故发生,努力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动静结合,加强管控。落实24小时全天候、动静结合的勤务模式,真正做到“白天见警车、夜晚见警灯”,实现无缝管理。依托检查服务站,对过往客车做到逢车必查、逐辆登记,认真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同时加强路面巡逻,尤其加大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管控力度,对过往7座以上客运车辆实行动态管理,严查严纠超员、超速、违法超车、疲劳驾驶、酒后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停车上下乘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连续驾车超过4小时的驾驶人,责令其停车休息;对超员乘客一律予以转运;对严重交通违法驾驶人坚决依法上限处罚;对运输资质不齐全、存在安全隐患的危化品运输车辆坚决按照规定予以扣留、劝返,切实做到交通违法行为、安全隐患不彻底消除绝不放行。形成了对重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严管态势。

  依法严管,消除隐患。积极依托“重点车辆”检查服务站对途经辖区的重点车辆进行检查登记的同时,利用道路交通监控系统对途经辖区的重点车辆实行全天候管控。重点检查车辆超员、超速、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违规行为;对客运车辆的行车路线、核载、实载乘客数目、所属客运公司等项目进行详细登记,并对车辆的前后示宽灯、逃生救急车窗、车顶通风口灯安全设施的性能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对超员的客运车辆,坚决按照规定予以严惩,并及时组织车辆将超员乘客予以转运,确保违法状态及时消除;对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重点查验有无《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道路运输证》、以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等。运输爆炸物品的车辆还要重点查验《爆炸物品运输证》、《爆炸物品押运员证》以及是否使用封闭式专用运输车等。对无证运输、证件不全、未按照运输通行证注明内容运输、擅自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区域或不按规定的通行时间、路线、速度行驶的,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扣留,从严处罚。

  建立台帐、规范管理。成立了“重点车辆办公室”,组织警力及时对重点车辆电子台帐进行了完善更新,对途经辖区的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车辆严格按要求实施户籍化管理,专门安排民警负责登记过往客运及危险化学品车辆的户籍信息,逐车建立户籍管理台帐,对一个月内出现2次以上交通违法行为的重点车辆,在严格按照规定严厉处罚的同时,将该车的违法行为及驾驶员信息及时向该车所属的客运或者物流集团进行抄告,责令公司对该驾驶员加强教育或者予以辞退,避免再发生类似违法行为。通过建立一种双方共同努力的协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避免事故悲剧发生。

  强化宣传,营造氛围。积极运用多种宣传模式,加大对客运车辆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驾驶人的宣传力度,提高驾驶人的安全意识。在做好登记的同时,适时的向各驾驶人发放交通安全提示卡、安全行车须知等宣传材料,向驾驶员耐心讲解安全驾驶应注意的事项,以及在发生紧急事故时,驾驶人及乘客自身应做好的安全保护措施。同时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在餐厅、酒店等人员聚集的场所摆放宣传展板、张贴宣传挂图、发放宣传资料、循环播放全国典型交通事故警示片等方式,大力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努力提高过往驾乘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此外,支队积极联系新闻媒体,对查处的严重超员违法行为及时予以报道。通过宣传,大大提高了广大驾驶人的安全意识,为广大驾乘人员安全出行敲响了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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