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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货运公共服务平台完成与江苏省道路运政系统的数据接入
2015-07-09 17:41:35   来源: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   作者:    评论:0

  随着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与江苏省重点营运车辆日常运营规范性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省系统平台)的数据对接顺利完成,自7月1日起,江苏全省将在运政系统中正式使用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转发的数据,作为总质量12吨以上的重载普货和半挂牵引车发放或审验《道路运输证》和办理相关业务的依据。江苏省对于道路运输信息化工作做了高度整合。根据江苏省三厅局的文件精神要求,省平台接收到“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转发的货运车辆信息后,车辆注册登记和《道路运输证》的配发以办证系统能正常显示该车信息为准。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公安交管部门不予车辆注册登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不予配发《道路运输证》。目前已经有29家服务商完成与货运平台对接,正在进行和准备对接的服务商48家。江苏省对交通运输第5号部令的落实工作对全国的货运行业准入规范工作起到了非常积极的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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