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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 平台检测方法》编制说明
2015-06-12 19:15:11   来源:www.ladysslipper.com   作者:    评论:0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检测方法》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

  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

  2015年2月2日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  平台检测方法》编制说明

  一 任务来源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  平台检测方法》由交通运输部科技司2011年8月下达计划(计划编号:JT2011-09), 由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负责起草。此标准是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系列标准之一,系列标准中已发布实施的包括《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监管系统  平台技术要求》、《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监管系统  平台数据交换》、《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监管系统  车载终端技术要求》和《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监管系统  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

  二 目的和意义

  随着国家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近年来道路运输车辆迅速增加。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尤其从事危险品运输、长途客运等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车辆的监管,成为政府有关部门非常关注的问题。

  2010年7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通知中第三条"建设坚实的技术保障体系"中明确提出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要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于2年之内全部完成。

  2011年3月31日,交通运输部正式公告发布JT/T 796-2011《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  平台技术要求》,并于2011年7月1日正式实施,标志着国内道路运输动态监控技术正式进入标准化大范围应用阶段,为跨区域、跨部门联合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2011年4月18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关于认真贯彻<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和<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两项标准的通知》(交运发﹝2011﹞158号),通知中明确建立系统平台和车载终端标准符合性审查制度,并委托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作为技术支持单位,组织开展系统平台和车载终端的标准符合性审查工作。凡从事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的企业监控平台以及各级交通运输部门监管平台,拟进入道路运输市场的车载终端,都要按规定进行标准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标准的系统平台及车载终端,不得用于道路运输动态监管。从事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的企业监控平台及各级交通运输部门监管平台所属单位,可以自愿选择经交通部公布的检测机构进行系统平台检测。系统平台检测合格后,由其所属单位向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提交符合性审查申请,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负责按标准要求及相关规定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报部,再由部向社会公告。未建立系统平台的交通运输部门和道路运输企业应根据公告,选择符合技术标准的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服务运营商。

  三 编写过程

  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于2011年8月初成立标准编制课题组,开始标准编制工作。课题组首先进行了国内外相关标准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收集了国内外关于平台检测标准10余部,并对这些标准进行了充分系统的研究。课题组对我国道路运输行业主管部门、地方主管部门、客货运企业、平台生产厂商、电子产品检测机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研,在兼顾政府管理需求、企业经营需求、厂商生产需求、检测机构质量管理需求的基础上,提出了《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  平台检测方法》的结构框架。经过多次内部讨论以及广泛咨询行业内专家,课题组确定了以应用为导向的标准编写原则,并于2011年10月编写完成了《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  平台检测方法》标准草案。

  2012年3月27日,课题组组织相关检测机构和平台开发商在北京召开了《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  平台检测方法》第一次技术讨论会,会上各单位对标准草案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并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课题组汇总到一起,形成了《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  平台检测方法》的征求意见草稿。会后,根据平台标准符合性检测工作的准备情况,课题组对征求意见草稿进行了整理。

  2012年12月4日,课题组在北京组织召开了《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  平台检测方法》第二次技术讨论会,会上各位专家对征求意见草稿进行了逐条审阅,根据前期标准符合性检测开展的实际情况提出了许多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课题组根据会议精神完成了《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  平台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第二稿。

  2013年11月12日,课题组组织相关检测机构和车载终端厂商、平台开发商在石家庄市召开了标准符合性审查意见征集会议,会上检测机构和厂商针对前期标准符合性检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很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2014年1月,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共同发布了《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4年第5号)。课题组根据5号令的最新精神以及前期收集的意见和建议,完成了《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  平台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第三稿。

  2014年4月,根据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标准符合性检测工作的总体安排,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暂停了检测工作,并根据前期检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重新梳理了平台的检测流程。2015年2月,为配合标准符合性检测工作的重新启动,课题组根据最新的平台检测流程,完成了《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  平台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正式稿。

  四 标准制定的原则和依据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  平台检测方法》规定了平台的测试方法与检验规则,本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按如下的原则进行编写:

  1)按照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工作的实际系统建设的架构和层次,设计测试逻辑和环境。

  2)充分参考国际相关先进标准以及我国相关实验室的技术条件,遵照国家平台检验测试的应用现状,与现有国家标准协调一致。

  五 标准主要内容说明

  1)标准结构。依据现有平台产品检测标准、调研结果以及对行业专家的咨询,确定标准结构分为检测要求和测试方法2部分,其中测试方法分为测试条件与设备、政府监管平台功能测试、企业监控平台功能测试、通讯协议测试和性能测试5部分。

  2)术语和定义。依据JT/T 796 、JT/T808、JT/T809三项标准对系统平台的具体要求,确定了主要专业术语及其定义。

  3)测试要求及条件主要是依据系统平台建设使用的主要方式,确定了系统平台相关功能实现的体现形式,包括浏览器/服务器架构和客户/服务器架构;同时考虑实验室计算机通用操作系统的普及情况,确定了Microsoft Windows XP Professional Service Pack 3和Windows Server 2003 Pack 2作为实施测试计算机的操作系统,同时采用浏览器/服务器架构(Browser/Server)的系统,其功能展示应支持Microsoft Internet Explorer 6.0及以上版本。

  4)本标准5.2节至5.5节,依据系统平台实现标准所规定的相关要求时,其前台功能与后台运行的相互关系,确定将系统平台测试分为一般性功能测试、平台通讯接口测试和性能测试。

  一般性功能测试主要实现政府监控平台日常监管过程中需涉及到的功能测试,如车辆管理、接入平台管理、运输企业管理、车辆监控管理、各项专项管理及电子地图管理等。平台接口功能测试主要实现平台与平台间对接功能测试以及系统平台数据共享接口的测试。系统管理测试实现系统日志、用户权限及角色管理功能的测试。统计分析测试主要测试平台管理和车辆管理是否具备统计分析功能,为各项政府部门监管运营车辆和企业的数据统计报表,作为政府主管部门决策的数据依据。系统运维功能测试主要实现监控服务器各种状态,监控系统资源消耗情况等测试。

  平台通讯接口测试主要是依据系统平台运行需遵循的JT/T809协议和部分JT/T808协议开展逐项测试,测试过程包括通讯协议的组包与解析、系统单指令处理逻辑以及系统并行处理逻辑等;其中涉及功能实现的,在测试过程中由前台功能项触发处理过程,其他部分由系统平台在后台自动完成指令处理。

  性能测试主要是依据标准中定义的系统平台需支撑的消息速率进行的设计。

  5)企业平台与政府平台的区别,根据行业使用主体的业务方向的不同,依据标准要求,将政府平台在企业平台功能之上增加了管理统计的要求,所以政府平台在功能性要求方面与企业平台略有不同,增加了诸如报警和报警处理、违规和报警统计等企业安全营运监控功能;增加了岗位巡检功能,可以有效地监督企业监控中心人员的在岗情况,促使企业按照安全运营监控的管理要求执行;除此之外,作为安全监控需要,增加了对各种营运车辆提供特殊监管功能,以满足安全监管需要。企业平台则增加了接入政府监管平台、上报车辆动态信息、报警信息及相关车辆基本资料信息等接口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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