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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运输管理处加强客运车辆GPS卫星定位系统安装使用及管理工作
2015-05-25 09:27:35   来源:辽宁省交通厅   作者:    评论:0

  4月29日,盘锦市运输管理处召开加强客运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的安装使用工作会议。

  一是要求各运管所、各客运企业高度重视客运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安装使用工作,对营运的客车实施动态监管,有效遏制车辆超速、超范围、不按规定线路和规定时间运行、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

  二是各运管所要体履行本辖区内所属客运企业营运车辆安全监控监管职责,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客运企业建立卫星定位装置及监控平台的安装、使用管理制度,督促企业建立车辆动态监控工作台账、配备专职人员实时监控车辆行驶动态;督促企业履行对运营车辆安全监控主体责任,负责对客运企业不按规定安装和使用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等违规情况进行审核和确认,并督促客运企业限期整改。

  三是各客运企业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对所属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包车客车、旅游客车卫星定位系统的安装和使用进行检查、排查;对未安装的营运客车必须全部按照要求达到安装和使用标准;对安装后不能有效使用的营运客车必须查找原因,并进行技术维修检测,确保每台营运客车卫星定位系统完好、正常使用;要建立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制度,对运营客车卫星定位系统开展日常检查和维护,发现技术等问题立即处置;对未安装使用或发现问题未采取维修客运车辆必须采取停运措施。

  四是拥有客运车辆50台及以上的客运企业必须按照标准建设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平台,或者使用符合条件的社会化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对所属客运车辆和驾驶员运行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建立值班登记制度,实行轨迹查询,防止驾驶员不按规定线路经营或超速、超员等违规行为发生。

  五是各运管所加强监管力度,对个别企业或客运客车未按照要求安装卫星定位系统装置,或者已安装卫星定位装置但未能在联网联控系统正常显示的车辆,不予发放或者审验《道路运输证》;同时对所属客运企业动态监控工作纳入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内容,作为企业班线招标、新增运力和年度审验的重要依据。

  同时,盘锦市运输管理处对“五一”小长假期间道路旅客运输保障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各运管所对辖区内客运车辆超员、超载等违规经营行为进行严厉查处,确保假日期间道路旅客运输安全、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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